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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做学习贯彻《条例》的“三个表率”
发布日期:2021-06-08 17:14:06     来源:巧家县委组织部 范秀华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确保党中央关于组织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条例》对组织部门和组工干部做好新时代组织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组工干部是组织工作坚实的战斗基础,当以更高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抓好学习贯彻,争做学习贯彻《条例》的表率,推动组织工作高质量发展。

增强学习自觉,做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的表率。党的力量来自组织,组织严密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今年是建党100周年,中共中央印发了我们党的历史上第一部关于组织工作的统领性、综合性条例,为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作出科学、全面的规范,为做好新时代党的组织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学习是智慧的源泉,组工干部是执行《条例》的主体,更应该对照新时代新形势下的新任务新要求,以“不待扬鞭自奋蹄”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把学习《条例》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对《条例》的7章46条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领先一步带头学,学出自信、学出担当、学出忠诚。同时,要切忌浅尝辄止,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切实加深对《条例》每一章每一条的理解,通过学习《条例》来提升思想的灵气、行动的朝气和工作的锐气。

强化自身建设,做公道正派,清正廉洁的表率。“公生明,廉生威”。公道正派、清正廉洁是组工干部的履职之要,也是检验组工干部党性原则的试金石,更是强化自身建设的核心。《条例》第四十一条专门对努力建设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模范部门和打造政治上绝对可靠、对党绝对忠诚的过硬队伍提出要求。组织工作无小事,我们组工干部肩负着党的建设和选人用人等重任,更应带头“强身健体”,坚定理想信念,敢于对违反组织原则、违背公平正义等行为说不,始终保持中国共产党人蓬勃的朝气、昂扬的锐气和浩然的正气;带头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的忠实传人,树立好公道正派的形象、廉洁自律的形象和甘为人梯的形象;带头扣好人生的“每一粒扣子”,不给投机钻营者可乘之机,做一名踏踏实实、公道正派的组工干部。

狠抓责任落实,做求真务实,开拓创新的表率。党的组织工作是以党的组织体系建设、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党员队伍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实践活动。《条例》既是在长期的组织工作实践中总结形成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也是立足当今实际新情况、新问题所制订的方针和准则。组工干部作为组织工作的规划者、组织者和实践者,必须把《条例》作为做好基层党建、干部、人才、公务员和自身建设等工作的“纲”和“本”,牢牢掌握党的组织工作遵循的9个原则,以“钉钉子”的精神狠抓具体工作的落实。既要以求真务实的态度抓好《条例》贯彻落实,从实际出发解决一些长期没有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继承组织优良传统。也要以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精神进一步细化具体措施,敢于打破一些束缚组织工作发展的陈规陋习和影响组织工作质量提升的体制机制,积极探索新方法,寻找新路子,努力开创组织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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