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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申报评审工作开始!
发布日期:2020-03-30 15:20:17     来源:“云岭先锋”微信公众号、昭通市委组织部人才科

关于开展2020年云南省

“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

申报评审工作的公告




为牢固树立人才引领发展战略地位,加快推进人才强省战略,现就开展2020年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以下简称“两个计划”)申报评审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项目及要求


(一)申报项目


1.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高层次人才、高端外国专家、人文社会科学人才、产业人才、青年人才、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6个专项。


2.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科技领军人才、云岭学者、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首席技师、教学名师、名医、文化名家、青年拔尖人才8个专项。


3.柔性引才:柔性引进的人才(团队),符合条件的,可对应申报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高层次人才、人文社会科学人才、产业人才、青年人才、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5个专项。


4.其他专项:科学家工作室、研修访学、引才伯乐、人才培养激励。


(二)申报方式


“两个计划”采取网络申报方式开展,通过“云岭先锋网”(http://www.ynylxf.cn) 云南网(http://www.yunnan.cn)“人才强滇”栏目登录“云南省智慧人才云平台”进行申报。


(三)申报要求


1.所有专项申报人年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1日。


2.申报人根据个人情况,在“两个计划”各专项中择一申报。除科学家工作室、人才培养激励和引才伯乐专项外,若同时申报多个专项的,取消本年度所有专项申报资格。


3.已入选“两个计划”相应专项的人才,不得申报“两个计划”同一层次及以下的其他专项;同时,不得以同一成果(项目)申报“两个计划”更高层次专项。


4.高层次人才专项,科技领军人才专项、云岭学者专项入选人才,以及未入选“两个计划”但与上述专项层次相当、并已入选国家级人才项目,且行政、人事、工资关系在云南省的从事自然科学研究的其他高层次人才,可以申报科学家工作室。


5.“两个计划”中各专项入选人才,可以申报研修访学专项支持。柔性引才,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人才培养激励和引才伯乐专项入选人员不在申报范围。


6.根据《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园建设支持方案》(云党人才〔2018〕3号),经审批列入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园(以下简称“高创园”)人才目录名单并全职在园工作的人才,经“高创园”管委会审核同意后,直接向各专项省直主管部门申报相应专项。


7.申报人员在填报申报书以及提供相应支撑材料时,要体现“代表作”思想,突出本人取得的标志性、高质量成果,以及与申报专项关联性强、契合度高的信息和材料。


二、时间安排


(一)申报。申报时间为2020年4月1日至5月15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


(二)评审。所有专项评审工作于2020年6月30日前完成。


三、其他事项


(一)组织领导。“两个计划”申报评审工作由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外国专家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8家省直主管部门具体组织实施。州(市)党委组织部统筹本地各专项对口部门工作,在各专项省直主管部门指导下认真做好政策宣传、组织动员、审核把关等工作。各用人单位积极支持人才申报,认真审核申报材料,如实出具证明材料。各级纪检监察等部门根据管理权限对申报人廉洁自律等情况严格把关,按要求出具相关意见。工作中推诿塞责、不及时履行审核职责、把关不严不实的,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进行通报。


(二)评审原则。申报人要如实填报个人情况及学术科研情况。对参与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并做出突出贡献人才可优先评审。对于有突出贡献的人才,除年龄外可放宽申报审核条件,按照“宽进严出”原则,先申报审核后评审认定。评审工作采取“代表作”评价、同行评价等方式,突出能力、价值、贡献导向,加强对道德品质、学术水平、创新能力、业绩贡献和成长潜力等方面的综合评价,不简单“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帽子”评价人才。实行评审专家信誉制度,对在工作中有不当行为的评审专家,情节严重的取消省级人才项目称号,5年内不得参加省级人才、科技项目评审。


(三)营造氛围。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强化政策解读,广泛宣传动员。各地各部门和各类用人单位,充分宣传发动,共同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未尽事宜,可关注“云南省智慧人才云平台”通知公告,或咨询各专项省直主管部门。


云南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

昭通市各专项市直责任部门联系方式


(一)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


1.高层次人才专项

责任部门:市科技局

联系人:郭恒翠

联系电话:0870-2158782

地址:昭阳区迎丰路96号市科技局对外合作办公室

电子邮箱:980809599@qq.com


2.高端外国专家专项

责任部门:市科技局

联系人:郭恒翠

联系电话:0870-2158782

地址:昭阳区迎丰路96号市科技局对外合作办公室

电子邮箱:980809599@qq.com


3.人文社会科学人才专项

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

联系人:李旭涛

联系电话:0870-2122418

地址:昭阳区公园路45号市委宣传部干部科

电子邮箱:ztswxcbgbk@163.com


4.产业人才专项

责任部门:市工信局

联系人:丁  晶

联系电话:0870-2121519

地址:昭阳区凤霞路106号(老财校市级行政办公区3号楼)市工信局机关党委(人事老干科)

电子邮箱:ztsgxjjgdw@163.com


5.青年人才专项

责任部门:市人社局

联系人:侯 俊

联系电话:0870-2131984

地址:昭阳区崇义街30号市人社局人力资源管理科

电子邮箱:rsjrlzyglk@126.com


6.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专项

责任部门:市科技局

联系人:郭恒翠

联系电话:0870-2158782

地址:昭阳区迎丰路96号市科技局对外合作办公室

电子邮箱:980809599@qq.com


7.柔性引才项目支持

责任部门:市人社局

联系人:许  晗 

联系电话:0870-2128656

地址:昭通市市民之家市人才服务中心 

电子邮箱:372174559@qq.com  




(二)云南省“高层次人才培养支持计划”


1.科技领军人才专项

责任部门:市科技局

联系人:郭恒翠

联系电话:0870-2158782

地址:昭阳区迎丰路96号市科技局对外合作办公室

电子邮箱:980809599@qq.com


2.云岭学者专项

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

联系人:刘  斌

联系电话:0870-2122219

地址:昭阳区公园路45号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

电子邮箱:ztrcgzk@126.com


3.产业技术领军人才专项

责任部门:市发改委

联系人:陈晓晴

联系电话:0870-2161752

地址:昭阳区珠泉路69号市发改委高新技术发展科

电子邮箱:ztfggjk@163.com


4.首席技师专项

责任部门:市人社局

联系人:张纪莹

联系电话:0870-2125056

地址:昭通市昭阳区太平街道办事处锁营路285号市民之家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416室 

电子邮箱:ztrsjzjk@126.com  


5.教学名师专项

责任部门:市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吴  琦 

联系电话:0870-2233818

地址:昭阳区昭阳大道390号市教育体育局教师工作科 

电子邮箱:301065319@qq.com


6.名医专项

责任部门:市卫健委

联系人:孙  康 

联系电话:0870-2123055

地址:昭阳区望海路45号市卫健委人事科

电子邮箱:ztwsj001@souhu.com


7.文化名家专项

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

联系人:李旭涛

联系电话:0870-2122418

地址:昭阳区公园路45号市委宣传部干部科

电子邮箱:ztswxcbgbk@163.com


8.青年拔尖人才专项

责任部门:市人社局

联系人:邹嘉奎 

联系电话:0870-2122946

地址:昭阳区崇义街30号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电子邮箱:ztrszjk@126.com  




(三)其他专项


1.科学家工作室

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 

联系人:刘  斌

联系电话:0870-2122219

地址:昭阳区公园路45号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 

电子邮箱:ztrcgzk@126.com


2.研修访学支持

责任部门:市教育体育局

联系人:吴  琦 

联系电话:0870-2233818

地址:昭阳区昭阳大道390号市教育体育局教师工作科 

电子邮箱:301065319@qq.com  


3.引才伯乐激励

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 

联系人:刘  斌

联系电话:0870-2122219

地址:昭阳区公园路45号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 

电子邮箱:ztrcgzk@126.com


4.人才培养激励

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 

联系人:刘  斌

联系电话:0870-2122219

地址:昭阳区公园路45号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科 

电子邮箱:ztrcgzk@126.com



 特 别 提 醒 

全省申报时间为2020年4月1日至5月15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各专项市级责任部门要认真做好行业领域内的政策解读,熟练运用申报系统,同步做好申报指导、接受申报、呈报审批等相关工作,特别是要及时提醒申报人关注时间节点,尽量于5月11日前完成申报,并做好申报材料审核、查缺补漏等工作。


昭通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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