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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县四举措精准整治“为官不为”
发布日期:2015-09-02 16:56:16     来源:盐津县委组织部

盐津县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中,认真落实深入整治“为官不为”部署要求,四举措精准治理“为官不为”。

落实责任重整治。一是研究制定《盐津县从严从实管理领导干部工作制度》,用程序化机制严管干部,牢牢抓住各级“一把手”,层层传导压力;二是以分类交心谈、任免职约谈、提醒帮教谈、随机访谈“四式”谈话增进沟通交流和警示提醒,促使领导干部改进作风,提质增效,增强领导班子凝聚力、执行力。三是建立谈心谈话工作台账,将谈话内容、查摆出来的问题、下一步的工作意见和建议、整改措施等进行归档保存。去年以来,全县对各级领导干部共谈话330余人次,其中:任职调整谈话60人次、随机访谈180余人次、提醒教育谈话90余人次。

健全制度重整治。一是抓好制度的“废、改、立”工作,以刚性制度来加强自身建设,使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肃党内组织生活、信访工作办法等一系列工作机制更趋完善。二是扎实推进勤政廉洁建设,制定出台《乡镇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评价实施办法》和《盐津县从严从实管理干部工作制度》等制度。三是按照《在“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中深入治理“为官不为”问题实施方案》,以工作办结、项目落地、作风转变、群众好评等为标准来检验治理的成效。健全完善权力清单,明晰岗位职责、服务标准和能力要求。截至目前,全县制度建设工作通过查缺补漏、填平补齐,共废止13项、修订9项、新建4项。

强化保障重整治。通过及时完善乡镇非领导职务设置;认真落实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严格执行放宽乡镇事业人员专业技术职称评聘条件的要求;及时兑现乡镇工作岗位补贴;规范乡镇抽调借调和顶岗锻炼人员;认真落实村(社区)干部待遇等举措强化落实保障,确保各级干部“思为有为会为作为”,切实整治为官不为。

从严查处重整治。采取明察暗访、督查督办等方式,严肃查处重点领域和重点岗位案件,严肃查处违反“八项规定”案件,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做到发现一件,查处一件。今年上半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初核案件25件,转立案13件,了结12件;立案15件(其中乡科级干部4件);审结党政纪案件4件7人(其中副科级及以上人员2人),其中:警告2件3人,严重警告1件1人,开除党籍1件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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