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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富县“一事一议”项目建设出“新招”
发布日期:2015-05-13 10:37:42     来源:水富县财政局

2008年,水富县列为省级“一事一议”项目建设试点县,自此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项目建设正式启动。多年来水富县采取“政府领导、部门牵头、乡镇实施”的建设模式,严格按照“申报-审批-实施-验收”的规程推进项目建设,通过多个部门通力协作、齐抓共管、精心组织,“一事一议”项目持续向纵深方向推进,农村道路、桥梁、农业水利基础设施得到了大面改善,广大群众享受到了真正实惠。县综改办在不断探索和积累经验的基础上,走出了一条符合民情、符合实际的新路子。

结合民情调研,酝酿和拟定方案。作为“一事一议”项目建设的牵头单位,县综改办统筹协调、精心组织、强化监管,充分发挥了项目建设主体职能作用。为进一步将项目建设抓紧抓好抓出成效,县综改办积极创新思路、大胆推行改革,将项目建设与“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有机结合,与党风廉政建设同步推进,深入基层向村两委和群众广泛征求意见,认真开展专题研究,寻求项目建设新途径,拟对工程项目建设主体作重大调整,由原来的镇(办)实施主体转向由村民自主建设。通过多次到基层调研走访,县综改办紧密结合民情民意拟定初步实施方案,在征得县政府同意后,将向家坝镇水河村柏香大溪沟至班林、桂花至石龙以及两碗镇石燕村柏杨自然村道路硬化交由村两委组织自建。

抓好统筹协调,明确建设要求和监管责任。为顺利实现美丽乡村建设“村委负责、村民自建”的转轨,县财政局、综改办组织镇(办)及村委负责人等召开专题会议,对此项工作开展专题研究部署,积极做好前期筹备工作。专题会提出“四个”硬性要求,一是实行“村委组织、村民自建”后不得将项目转包或者分包出去;二是村委会要加强管理,及时召开村民小组长会议,组织技术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并全权负责安排、统筹和协调等工作;三是村委会要做好群众的思想沟通、政策宣传和筹资筹劳工作,对项目涉及的纠纷和赔偿问题要负责想办法妥善解决,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四是财政部门、综改办和镇(办)作为监管主体,要把好质量关充分发挥监督指导作用,项目建设达不到监理单位质量要求的,一律停止建设。同时成立项目施工领导组、矛盾纠纷调解组、工程质量监督组、施工技术力量组、材料采购组、资金管理组等六个工作组保障项目建设顺利推进。项目建设主体改变后,实行财政、综改办、各镇(办)、村委会层层负责的“金字塔式”监管,相互之间要加强沟通,遇到问题及时对接处理。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实行报账制管理办法,推行财务公开,增强资金使用和管理的透明度。严格执行“一公开、两公示”,即项目建设前要全面公开建设内容,公示村民筹资筹劳情况,项目完工后要公示投入财政奖补、账务结算等情况。

及时组织实施,凸显改革创新成效。村民自建美丽乡村项目,在施工程序不变、质量要求过硬、财政奖补资金保障的前提下,水河村柏香和石龙两条道路硬化由原计划的3千米增加至5千米;石燕村柏杨自然村道路硬化由原计划的1.4千米增加至4.2千米。在增加工程量又能节约财政资金的前提下,村民在建设过程中群策群力、广集建议,采取了租赁设备搅拌高混泥土的方法。据悉,三条道路硬化共节约资金359.5万元。目前三条道路建设正在有条不紊地施工,预计5月中旬完成。“村委组织、村民自建”美丽乡村项目,不仅大大激发了群众建设的热情,有效节约了财政资金,更关键的是让群众得到了更多实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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