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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县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18-09-26 09:22:00     来源:盐津县委组织部 陈俊

  《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健全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下发后,盐津县高度重视,结合自身实际,多种形式开展学习贯彻。


  各级组织带头集中学习。在各乡镇召开党委会专题学习的基础上,挂钩联系各村的乡镇领导组织村“两委”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全体成员进行集中学习,对《实施意见》中村务监督委员会的总体要求、人员组成、职责权限义务、监督内容和程序制度、组织领导等五个方面的内容进行逐条逐句梳理和解读,原文学习,确保执行上级政策不跑偏、不走样。


  线上线下结合扩大宣传。各级党组织线下利用新时代讲习所、村民小组活动场所、万名党员进党校等载体,向党员群众宣传解读《实施意见》的内容和意义;线上利用微盐津、盐津网、乡镇公众号等各类平台进行宣传报道,扩大《实施意见》的宣传面和知晓率,为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村务监督工作提供正确的舆论支持。


  理论联系实际发挥作用。盐津县将《实施意见》与各村工作实际相结合,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作用。在开展党支部积分制度管理工作中,各村片区支部每月的积分评定需要村务监督委员会审核签字认可,通过“村务监督委员会+支部”的形式,督促其常态开展组织活动;在小微权力清单制定过程中,由村务监督委员会全程参与权力梳理与清单执行,确保基层权力在制度的笼子下阳光执行;在发挥村民理事会治理乡村作用的工作中,盐津县通过“村民理事会+村务监督委员会”双层监督的协调联动,推进村务、党务、财务公开常态化,保障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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