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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出台重磅文件!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
发布日期:2018-09-07 12:23:00     来源:红色扎西

  新时代开启新征程,新征程期待新作为,新作为呼唤“铁肩担当”的好干部。为激发调动广大干部担当作为、建功立业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为昭通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社会、实现跨越发展提供坚强保障,昭通市结合实际,出台了《昭通市干部正向激励和容错纠错办法(试行)》,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


一个原则

  坚持“事业为上、实事求是、激励作为、惩治不为、依纪依法、容纠并举”的原则


如何加强干部的正向激励?

树立崇尚实干导向。

  对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挺身而出、攻坚克难的干部,在改革发展中勇于创新、锐意进取的干部,在条件艰苦地区埋头苦干、甘于奉献的干部,在大是大非面前坚持原则、不怕得罪人的干部,高看一眼、厚爱一分,旗帜鲜明、大张旗鼓地给予政治上关注、经济上奖励、精神上鼓励。


重点激励六类干部


  1. 个人主导或负责的工作在上级组织的考核中连续两年位列前三名,或近两年考核排名大幅提升、排名靠前的;


  2. 工作实绩突出,集体或个人受到省级及以上表彰的;


  3. 在脱贫攻坚、移民搬迁、征地拆迁、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中挺身而出、主动担当,圆满完成工作任务或事迹突出的;


  4. 在改革发展任务面前大胆创新、积极作为,取得实效,工作经验得到市级以上肯定并推广的;


  5. 在化解重大矛盾纠纷、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等工作中敢于碰硬、敢于决断、敢于负责,取得良好成效的;


  6. 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埋头干事、甘于奉献,实绩明显的。


正向激励措施很丰富


  1. 优先提拔使用或转任重要岗位;


  2. 优先推荐为后备干部人选;


  3. 优先在年度考核中评定为优秀等次;


  4. 优先推荐参加非考核类评先评优;


  5. 按相关规定予以表彰、表扬;


  6. 按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旗帜鲜明地奖优罚劣,对思想保守、看摊守业,不思进取、得过且过,作风不实、投机取巧,消极避事、推诿避责的干部,不得作为激励对象,并依纪依规作出调离岗位、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相应处理。


加强容错纠错工作开展


  容错是指单位或个人在工作中出现失误错误,失误错误的原因具有可包容性,满足一定条件可以免除相关责任或从轻减轻处理,让干部放下包袱、轻装上阵。


  纠错是对出现失误错误的单位或个人,由单位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等相关单位采取措施帮助及时纠正,出现失误错误的单位和个人积极主动采取补救措施挽回损失或消除负面影响,汲取教训、改进提高。

如何容错?


  坚持“三个区分开来”,宽容对待干部的失误错误。即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错误,同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切实为敢于担当的干部撑腰,为积极作为的干部鼓劲。


  建立以纪检监察机关为责任主体,组织部门和相关职能部门衔接配合的容错纠错协调机制,定期召开协调会议,统筹协调容错纠错工作。


  对经认定为可容错的单位和个人,在追责问责、评先评优、选拔任用、考察考核等方面不受影响或减轻影响。


  准确把握政策界限,防止混淆问题性质、拿容错当“保护伞”,搞纪律“松绑”。对构成犯罪的,造成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生态破坏责任事故和严重环境污染的,出现问题后不及时报告、不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导致损失或负面影响扩大的,面对组织调查时心存侥幸、隐瞒问题、对抗组织的,坚决不予容错。


如何纠错?


  坚持有错必纠,有过必改,对失误错误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帮助干部汲取教训,改进提高。作出容错决定时要提出纠错意见,明确纠错事项及要求,责令限期整改。


  1. 抓早抓小,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对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对普遍存在的共性问题,及时掌握动态,有针对性地教育引导,完善制度机制。


  2. 查找原因、纠正错误。采取纪检监察建议书、提醒约谈、诫勉谈话、责令纠错等方式督促有关单位或个人分析查找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及时纠正偏差和失误,推动问题整改。


  3. 运用“四种形态”,实施分类处置。通过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帮助容错干部及时纠正错误。对认错态度好、主动挽回损失和影响的,予以免责;确需追究责任的,从轻或减轻处理;对心存侥幸、隐瞒问题、拒不改错的,从严从重处理。


  建立澄清保护机制。正确对待信访举报问题,区分正常检举揭发和诬告陷害。对受理的举报信件,要依法依规、集体研判、严格甄别,及时开展调查,根据调查结论分清诬告、错告和正常举报。对受到诬告陷害以及受到严重失实举报的干部,可以通过召开会议和通报等适当方式,及时澄清事实,消除负面影响。


注意啦!

  正向激励和容错纠错工作在各级党委(党组)的领导下,由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分级负责、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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