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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雄县对第三批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及指导员工作开展自查自评
发布日期:2010-01-15 09:30:58     来源:镇雄县委新农队办
今年,镇雄县新农村建设驻村指导员共计234名,其中省直机关6名、市直机关38名、县直部门114名、乡镇76名,共分为28个工作队,深入到全县234个行政村开展驻村指导工作。一年来,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各派出单位的大力支持下,通过各工作队和驻村指导员的积极努力,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明显,有力推动了我县农村持续发展、农业持续增效、农民持续增收,圆满完成了各项既定目标任务。根据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及指导员工作检查表检查内容和评分标准,结合镇雄县实际,镇雄县对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及指导员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自评。
一、组织领导方面该项12分,自评得分12分)。
自实施第三批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及指导员工作以来,镇雄县根据省、市有关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的部署和安排,进一步调整和充实了县委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领导小组,并明确了分管领导,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和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县长为副组长,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该项得6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委组织部,是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及指导员专门的管理机构。该项得分6分。
二、日常管理方面该项39分,自评得分39分)。
(一)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为保证新农村建设指导员进得去、住得下、干得实,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办公室职能,规范指导员管理。出台了《镇雄县新农村工作队指导员管理规定》、《镇雄县新农村工作队员考核办法》等相关制度,切实加强对驻村指导员的管理监督,同时,还建立了指导员学习制度、指导员工作交流制度等,各新农村建设指导员能够较好地执行规定,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表现出了优良的工作作风。该项得6分。
(二)明确阶段性工作任务。为增强驻村指导员做好“三农”工作的针对性,根据每个阶段农村工作重点,有的放矢地做好农业农村各项工作,充分发挥驻村指导员在农村各项工作中的作用,县新农队办结合农村工作实际,及时对每个阶段的工作以办公室文件进行了安排部署,使驻村指导员明确了工作重点,开阔了工作思路。该项得6分。
(三)工作队长100%兼任乡镇党政副职。为使工作队能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县委专门下发文件,明确工作队长兼任该乡镇党委副书记或副乡镇长,驻村指导员兼任村党总支副书记或村主任助理,使工作队长和指导员有职有权,有力促进了指导员与基层组织的融合,切实增强了指导员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调动了工作积极性。该项得6分。
(四)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全县各乡镇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定期召开新农村建设工作例会,及时了解各指导员开展工作情况和新农村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县委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领导小组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队长汇报会,听取工作队及指导员开展工作情况汇报,及时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任务和工作重点。该项得6分。
(五)指导员积极参加党委政府召开的有关重要工作会议。县新农队办相关文件规定,各驻村指导员除参加村“两委”召开的会议外,还要参加乡镇党委政府召开的有关重要工作会议,认真听取党委政府各阶段的工作重点,参与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该项得6分。
(六)切实加强督促检查工作。为全面了解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及指导员工作开展情况,进一步推动全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更上一个台阶,今年以来,镇雄县加强了指导员驻村工作的督促检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查阅有关资料,电话抽查,深入村、组,实地巡查等方式,对全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及指导员工作进行督查。此外,乡镇党委坚持经常性的检查,加强考勤管理,把指导员年度考核结果同时作为基层锻炼经历存入指导员个人档案,强化了对指导员的管理,提高指导员开展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该项得3分
(七)严格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县新农队办认真执行省、市、县委的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了对指导员的考勤考核制度和请销假制度,切实抓好各项考勤考核制度的落实,坚持每月一次考勤,半年一次考核,确保指导员每月在村工作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对工作表现差、驻村时间少、群众反映不良的指导员,函告了派出单位,派出单位提高的认识,加强了对指导员的教育管理。该项得3分
(八)创新机制,建立指导员工作台帐。为使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各阶段的工作有序推进,县新农队办建立了指导员工作台帐,及时、系统、全面地记录指导员工作开展情况,健全了指导员的信息反馈机制,及时获取农村基层的情况,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今年以来,县新农队办创新机制,加强对指导员的教育管理,要求指导员每月撰写上报一篇民情日记,一篇心得体会,每季度撰写一份工作小结,每年撰写两篇调研报告。各项材料均能按时报送。该项得3分。
三、工作保障方面(该项25分,自评得分25分)。
(一)抓服务保障,搭建新农村指导员工作平台。为使我县新农村建设工作更上一个台阶,今年全县调整和充实了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从相关单位抽调了7名工作能力强、思想品质好、政治觉悟高的年轻同志充实到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负责驻村指导员的日常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派出指导员部门也明确一名领导负责抓好新农村建设工作,切实加强对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和指导员工作的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做到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宏观上有人管、具体业务有人做、各项任务有人落实,形成了分级负责、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该项得分12分。
(二)落实专项经费,促指导员工作有序开展。
为确保新农村建设工作顺利开展,镇雄县从有限的财政资金中拨出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专项经费70万元,切实把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不断强化组织领导,明确目标任务,制定管理措施,为全县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物质保障。该项得13分。
四、指导员履职情况(该项24分,自评得分24分)。
(一)指导员驻村情况。今年以来,镇雄县严格按照省市县委的文件精神,认真开展指导员驻村指导工作,指导员每月驻村时间都在20天左右,截止2009年12月31日,绝大多数指导员驻村时间都达到200天左右。该项得9分。
(二)认真开展调研,撰写民情日记。今年以来,镇雄县指导员认真开展驻村指导工作,走访群众达1万多人次,召开座谈会、民情恳谈会800多次,撰写调研文章400余篇,心得体会200多篇,民情日记3000多篇,集中为群众宣讲政策法规80多次,组织召开党员会议、上党课100余次。该项得分6分。
(三)真心为民办事,赢得群众好评。今年以来,镇雄县驻村指导员通过自身努力,协调资金1000余万元,协调项目68个,其中苗圃工程3个;发动群众新修公路340余公里,硬化道路148公里,改水或水窖238口,建沼气池100余个。利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机会,深入乡村慰问困难群众24000多人,为群众购买化肥28000余包,解决人畜饮水工程资金约800余万元,关爱留守儿童400余人,为民办实事做好事1000余件,赢得群众一直好评。该项得分8.9分。
通过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及指导员工作检查表认真深入的自查自评,镇雄县的自评得分为99.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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