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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雄县“三个制度”着力抓好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的教育管理
发布日期:2009-09-28 09:19:05     来源:镇雄县委新农队办

今年2月以来,为促进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我县加强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队伍的教育管理,效果良好。截至9月底,全县234名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没有不请假擅离岗位现象,没有关于新农村建设指导员违法、违纪的举报和投诉,确保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
一是严格学习制度。指导员必须参加镇学习培训会议、镇党委政府召开的工作部署会议、村组织召开的村“两委”会议。同时,要求指导员每天做好工作日志,每周撰写一篇工作心得,每月撰写一篇信息,每季度撰写一篇工作小结,每年撰写两篇调研报告。
二是实行工作交流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工作组组长、副组长工作例会,由各组组长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存在困难问题及下步工作计划,交流工作经验和体会,相互学习,共同提高。
三是严格管理制度。建立工作组“每周一研究、一汇报,每月一检查、一通报,每季一小结、一交流,每年一总结、一表彰”制度,明确指导员请销假和每月上报《月报表》等制度。此外,通过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导组巡查、镇党委考查、县工作队办公室电话抽查等方式,对驻村指导员工作、学习、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督查,加强考勤管理,把指导员年度考核结果同时作为基层锻炼经历存入指导员个人档案,强化了对指导员的管理,提高指导员开展工作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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