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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善县“六强化”推动2009年新农村建设
发布日期:2009-06-03 10:28:23     来源:永善县新农办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部门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以新农村建设统领农村工作全局的思想。继续坚持和落实县级领导挂钩联系、县直部门和企业挂钩帮建、新农村驻村指导员工作制度。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围绕新农村建设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乡镇党委、政府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落实专人负责新农村建设工作,积极争取帮建部门为示范点献策出力。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开创全民参与、合力共建新农村的良好格局。
二是强化示范推进。按照“三优先,三暂缓”(即,产业特色明显、产业基础较好、规模相对较大的村庄优先,交通便利、基础设施相对完善、发展前景较好的村庄优先,群众收入稳定,投入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较高,投入能力较强和筹资积极性较高的优先;交通不便、基础设施和产业基础较差的村庄暂缓,群众投工、投劳、筹资积极性不高的暂缓,群众居住分散、规模过小、人口过少的村庄暂缓)的原则,择优选择了3个县级示范点和12个省级新农村重点示范村,目前,全县不同区域、不同类型的新农村示范点已达76个,示范点的示范带动效应进一步显现。
三是强化资金整合。县财政投入建设引导资金300万元,同时,全面整合各种支农资金。在不改变资金基本用途和管理渠道的前提下,把中央、省、市下达以及来自其它渠道的各种支农资金纳入新农村建设的总盘子进行统筹安排,使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截至目前,已初步整合涉农资金160万元,集中投入使用,拓宽了新农村建设资金的筹资渠道。
四是强化宣传引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通过刷写标语、悬挂横幅、巡回宣讲等形式,广泛宣传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政策措施,真正使党的这一惠农政策家喻户晓。宣传部门研究制定新农村建设宣传提纲,指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扎实搞好政策宣传工作;县广电局开辟新农村建设专栏、制作新农村建设专题片,宣传报道先进典型,努力营造新农村建设的良好舆论氛围;县文产办、文化馆加强对新农村示范点文化内涵的挖掘和整理,搞好示范点的文化宣传活动;各乡镇采取召开会议、印发资料、举办讲座等方式,大力宣传新农村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使广大群众明白自己是新农村的建设主体、投资主体和受益主体,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新农村建设的良好局面,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为了全县人民的共同行动。
五是强化责任落实。实行县直部门挂钩帮建,帮建部门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负全责,统筹抓;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是直接责任人,具体抓。各帮建单位把包建工作作为本部门的主要工作,主要负责人挂帅帮建,指导新农村建设工作,全力以赴支持帮建示范点。
六是强化督促检查。县委督查室、县政府办督办科和县新农办强化督促检查,跟踪问效,对工作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甚至完不成任务,帮建工作出现“零支持”的,严肃追究乡镇和帮建部门主要领导的责任。通过重激励、严考核,形成人人谋发展、个个抓落实的良好局面,确保新农村建设各项年度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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