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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甸县严把“三关”做好2009年新农村建设指导员选派工作
发布日期:2009-02-23 08:44:03     来源:鲁甸县委组织部
一是严把选人关,确保队伍素质优良。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指导员选拔各项要求,把真正能为新农村工作服务,政治素质过硬、工作踏实肯干、年富力强、群众公认的干部选到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中来,在选拔指导员时,鲁甸县严格按照个人报名申请、群众和单位推荐、组织考察把关、领导小组审批的程序进行挑选指导员。各乡镇、各部门严格按照要求把指导员人选上送,经领导小组审批,在各乡镇、各部门单位中共选派了 66 名(其中,县直部门单位 41 人,乡镇 25 人)干部担任2009年新农村建设指导员。
二是严把用人关,确保队伍素质过硬。事在人为,用好所选人选,事关新农村工作的长足发展,在今年指导员选派工作中,鲁甸县严格按照“有为有位”的原则,把好用人关,做到“选即能用,用则所为”。一方面,把去年的 25 名指导员中的优秀分子 7 名继续留任今年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另一方面,反复筛选,多方综合考察,选出12位作风正派、知识文化高、团队精神好、协调能力强、有开拓创新精神的同志担任今年的工作队队长。
三是严把管理关,确保队伍工作有序。规范的管理,是指导员工作有序开展的前提,为了更好地对工作队和指导员进行科学管理,在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办公室的认真努力下,结合实际,进一步完善了去年制定的自学制度、教育培训制度、工作汇报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督查指导制度、请销假制度、驻村日记制度、考评激励制度、廉洁自律制度等多个制度,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采取对工作队和指导员履行工作职责进行量化管理和考核的方式,严格把好管理关,确保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扎实推进并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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