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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雄县雪凌灾害民房恢复重建工作全面完成
发布日期:2008-10-07 09:08:37     来源:市民政局、镇雄政研室

近日,镇雄县民房恢复重建工作领导组召开会议,专门听取6个检查组对全县28个乡镇民房恢复重建进行检查的情况汇报。从各检查组的汇报及领导组办公室全面掌握的情况来看,镇雄县实施的2801户雪凌灾害民房恢复重建主体工程已经全面完工,农户陆续搬进新居。自5月12日县委、县政府召开雪凌灾害恢复重建工作会议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迅速行动,认真贯彻上级指示精神,着力采取了以下措施扎实工作,确保了雪凌灾害民房恢复重建工作任务如期完成:
一是深入扎实,打牢“四个基础”。一是及时传达动员,打牢群众基础。县委、县政府及时传达贯彻了市雪凌灾害恢复重建工作会议精神,对我县恢复重建各项工作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并广泛宣传,深入动员,层层落实,积极引导广大灾民自力更生、生产自救,克服“等、靠、要”思想,多方筹措资金,为开展恢复重建打牢群众基础。二是健全工作机构,打牢组织基础。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和多名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组,并组建了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认真履行职责。三是制定可行方案,打牢工作基础。按照市的要求,制定了《雪凌灾害民房恢复重建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原则、目标任务、方法措施、质量标准、时间要求及检查验收等各项内容,并结合我县实际,特别提出了“八个坚持”和“八个必须”。“八个坚持”是:坚持政府主导,群众主体;坚持经济适用,安全抗震;坚持统筹安排,突出重点;坚持统一规划,分类施工;坚持统一管理,整合项目;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坚持量力而行,注重实效;坚持公开公正,一视同仁。“八个必须”是:集中连片点必须按新农村示范点要求来打造;建设质量必须达到6级抗震7度设防标准;重建民房必须圈梁加构造柱;重建面积必须达到30平方米;加固改造必须一户一方案;项目实施必须保证按时完工;实施农户必须张榜公布;工作责任必须落实到人。四是超前准备,打牢民房建设基础。在市级各项目资金未到位之前,由县财政垫支,首先向各乡镇预拨了启动资金,以帮助受灾农户购买建材、平整场地、开展基础建设等,为全面快速推进灾后民房恢复重建打牢了基础。
二是围绕目标,明确“四个责任”。全县各级围绕民房恢复重建任务的目标要求,严格制定了工作责任制,切实做到了指标分解到村,任务明确到户,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一是制定了县四套班子领导分片负责联系制度,明确了处级领导干部的包点责任。二是明确了领导组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制定了资金管理、质量监督、信息报送等各项制度。三是明确了“一把手”负责制,各乡镇党委书记是辖区内恢复重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乡镇长是直接责任人,并要求各乡镇要抽派驻村工作组,具体负责工程实施,全县共选派了1800余名县乡村干部投入到民房灾后恢复重建中。四是明确了项目主管部门、挂钩联系部门的责任,要求项目主管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搞好技术指导,严格质量标准,加强资金监管,挂钩联系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参与,大力支持,帮助解决恢复重建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恢复重建工作顺利推进。
三是狠抓落实,确保“四个到位”。一是认识到位。全县上下增强了民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强化大局意识、纪律意识、民生意识,把灾后民房恢复重建工作作为最大的政治、最硬的道理、最紧迫的任务。二是精力到位。各级领导把主要精力集中到民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上,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切实抓好落实,抓出成效,工作人员坚守岗位,严格把关,加强技术指导。三是督促到位。县领导组每半个月听取一次情况汇报,每一个月组织相关部门到乡到村、到点到户,开展督促检查,领导组办公室坚持每5天收集一次进度,每10天通报一次情况,对民房恢复重建实行“倒计时”管理。县直挂钩部门派驻工作人员,坐阵施工现场,协助乡村抓好工程建设。四是宣传到位。各级采取了标语、专栏、黑板报、群众会等多种形式,对民房恢复重建工作的政策原则、质量要求、补助标准等,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充分调动了广大农民群众参与恢复重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四是严格纪律,着力“三项监管”。按照“建设质量标准化、资金监管严格化、档案管理规范化”的要求,各级切实加强工程质量监管,把保证工程质量作为事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来抓落实 ,严格遵循“6级抗震7度设防”标准,要求民房重建必须做到“圈梁+构造柱”,坚决防止出现“豆腐渣”工程。同时,切实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严格实行“惠民一折通”,把资金直接拨付到农户帐户,并“公开发放规定、公开补助对象、公开补助数额、公开发放程序”,接受群众监督,确保专款专用,实现资金的安全运行。并注重加强档案管理,实施农户的住房基本情况、建设协议及相关资料都及时整理归档,做到一户一档,健全完善,方便查询。
五是统筹协调,突出“三项服务”。一是建材供给服务。搞好建筑材料的保障供给,为建材生产商、经销商排忧解难,创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引导他们为民房灾后恢复重建提供质优价廉的建材。二是技术指导服务。县建设局编制了农村民房施工图集,供建设农户选择,派专业技术人员到各地指导。各地抽选能工巧匠组织施工,指派有一定工程经验的乡村干部实地检查指导。三是资金信贷服务。与金融部门协调,出台优惠政策,采取便民措施,为建设农户提供信贷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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