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雄县对指导员提出新要求
发布日期:2008-09-27 08:23:10 来源:镇雄县委新农队办
镇雄县把学习省委李副书记和孔副省长在全省新农村指导员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以及市委召开的新农村工作队及指导员座谈会议精神同正在开展的解放思想大讨活动相结合,针对指导员存在问题,结合实际,对全体工作队员的思想、工作、生活和纪律提出新要求。
思想上要防止“两种倾向”:畏难不前、无所作为和急功近利、操之过急。
工作中要做到“三勤”:勤学、勤思、勤干。
生活上要做到“四要”:要简朴节约,艰苦朴素;要深入群众,广交朋友;要严于律已,树好形象;要讲究方法、摆正位置。
纪律上除严格遵守 “十不准”规定,还要做到“三不做”:损害集体和群众利益的事不做、影响团结的事不做、有损工作队及指导员形象的事不做。
思想上要防止“两种倾向”:畏难不前、无所作为和急功近利、操之过急。
工作中要做到“三勤”:勤学、勤思、勤干。
生活上要做到“四要”:要简朴节约,艰苦朴素;要深入群众,广交朋友;要严于律已,树好形象;要讲究方法、摆正位置。
纪律上除严格遵守 “十不准”规定,还要做到“三不做”:损害集体和群众利益的事不做、影响团结的事不做、有损工作队及指导员形象的事不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