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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县各级各部门支持第一批新农村建设工作纪实
发布日期:2008-03-12 09:44:25     来源:盐津县委组织部

盐津县第一批新农村指导员为基层和群众办了一大批实事好事,使盐津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往年的基础上又有了新进展,有了新起色。可以说,盐津县第一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塑形象深受基层欢迎,靠实干赢得群众满意,凭能力得到群众认可,各项指导员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去年9月全市党建暨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会议在盐津县召开,在省市首批指导员的评优推先工作中, 有2名同志评为省级优秀指导员,1名同志评为市级优秀工作队长,8名同志评为市级优秀指导员,两家单位评为先进派出单位。 取得了这样的丰硕成果,最关键的因素之一就是省、市、县、乡、村五级共同配合,共同参与,各司其职,全力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其做法体现在以下六个方面:
一是严格要求选派,配强指导员工作队伍。县委在选派县、乡两级指导员时,实行“不合条件重派” 制度,在第一次单位推荐的县乡67名 拟派人员中,经考查有3名不符条件,由派出单位重新选派,在考核中实行“不合格收回重派”制度,在半年考核中1名考核不合格的指导员,由派出单位收回重派,有效地杜绝了派出单位交差了事、滥芋充数的情况。考虑到大部份副科级干部有一定农村工作经验,在充分结合年轻干部的选拔培养的前提下,选派了副科级领导干部31人,约占指导员总数的50%。在组队时充分考虑年龄结构、专业结构、部门搭配,整合了人才,平衡了10个工作队的整体素质。
二是刷新考核办法,建立考核考评机制。县新农办制定了《盐津县新农村指导员考核管理办法》、《盐津县新农村指导员派出单位考核办法》,两个办法对指导员和派出单位进行连锁管理、连环考核,把派出单位支持指导员的工作情况纳入指导员的考核,把指导员的工作表现纳入派出单位的考核。杜绝了派出单位一派了之、指导员一走了之的情况出现,形成了指导员在原单位工作“全脱钩”和指导员驻村工作与派出单位“全挂钩”的工作机制。同时,省、市派出的指导员的单位也参照了这两个考核办法加强了对对派指导员的管理, 使所派指导员当好了新农村建设“六员”,即: “村情民意调研员、政策法规宣传员、富民强村服务员、矛盾纠纷调解员、制度建设督查员、组织建设指导员” 。全年对指导员进行了两次考核,对县、乡派出单位进行了一次考核,对评出优秀的指导员、工作队长和先进的派出单位进行了表彰。
三是拓宽宣传领域,营造声势浩大的工作氛围。县新农办制定了盐津县新农村指导员工作宣传方案,在宣传范围上突出“广”字,人民日报、云南日报、云南经济日报、中国乡村发现网、西部农村研究网、三农中国网、云南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网、昭通党建网、 昭通日报等采用了县新农村工作队办公室及指导员信息216篇。在盐津县委政府网、盐津党建网上开辟了新农村指导员和新农村建设专题,指导员的风采、新农村建设情况可在网上尽情浏览。新农村工作队编发了工作信息35期,进行上传下发,大张旗鼓的宣传盐津新农村工作队和指导员工作的亮点特色。利用全市党建暨新农村指导员工作会议在盐津召开的机会,制作了反映盐津基层党建工作和指导员工作的画册《古道雄关党旗红》,汇编了盐津县指导员工作管理的制度办法,赠送给市直各部门、各县区的参会领导,大大地扩展了宣传面。制作了展示指导员风采的《在希望的田野上》和反映在抗震救灾工作中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震不垮的脊梁》两个专题片在盐津县委政府网、昭通党建网播放。
四是关心服务到位,解决后顾之忧。县政府在财政十分困难的情况下,给每个建制村(社区)每年5000元的办公经费,确保了指导员所驻村的工作经费;给每个建制村(社区)每年2400元炊事员工资,稳固了伙食团,使指导员吃饭有着落;给县新农村工作队办公室每年20万元的工作经费,并在派驻指导员的5年期间纳入财政预算,保证了指导员工作中参观、交流、座谈等相关工作经费。加大经费的投入力度,极大的改善了新农村工作队员的工作和生活环境,为指导员安心驻村,用心工作创造了基础条件。各派出单位对派出指导员给予了下乡补足,同时也享受了与单位干部职工一样的福利待遇,工作上全脱钩;乡(镇)村两级对驻村指导员给予了工作上的支持,生活中的关怀,让指导员感受到了驻村工作的温暖,有信心、有胆识干好指导员工作。
五是创新工作机制,用新农村示范点建设实化指导员工作。县委政府在县、乡两级派出单位及指导员中实行“三个一”工作机制,即“确定一个实施单位,派驻一个新农村指导员,建设一个新农村示范点”,用建设新农村示范点的形式,确保指导员工作取得实效。工作中明确了五项要求:第一是选点把握五个条件。要求选择交通便捷、农户集中、住房相对较好、具有一定产业基础、群众极积性高的村组作为示范点,共选定了48个村民小组作为示范点;第二是实施单位一定5年。指导员驻村的示范点,由指导员派出单位负责实施,一定5年,换人不换单位,换单位不换思路 ;第三是编制5年规划。由派出单位按照“自下而上,自上而下”的原则编制示范点5 年规划,总体规划细化到年,年度计划量化到户,产业培植细化到项目;第四是编制项目信息指南。新农队办编制了《盐津县新农村建设争取项目资金指南》,供指导员参考;五是实行挂账销账制度,要求派出单位负责实施的新农村示范点,可以量化的建设指标要建立台帐,对每年经考核完成的指标进行销帐。“三个一”机制的推出,使派出单位有帮的,指导员有干的,让群众在指导员工作中得到实惠,使新农村指导员工作与新农村建设有了结合点,有力的推进了新农村示范点建设。
六是强化检查督查,确保各项指导员工作落到实处。新农村工作队领导小组有关领导,新农村工作队办公室先后到10个乡镇、84个村(社区),开展检查调研工作216人次,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对指导员工作情况的反映,指导作好工作笔记和民情日记,了解指导员对派出单位、成员单位、新农队办的意见建议,及时向5个成员单位、11家派出单位返馈了意见。新农村工作队办公室每月不定时开展一次电话查岗工作。县委督查室开展了6次专项督查,2007年12月中旬,县委督查室牵头对县乡两级48个派出单位的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建设情况进行了为期一周的督查和考核。通过检查、督查,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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