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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委新农队办工作简报(十二)
发布日期:2008-03-04 09:27:38     来源:昭通市委新农队办


省委督查组到我市督查指导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

10月18日至23日,省委新农村建设工作第五督查组组长尤石和、副组长陈乔忠一行至昭督查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督查组一行听取了我市的工作汇报并对大关县、昭阳区、水富县展开了深入检查。

督查组一行深入大关县玉碗镇旧公馆、翠华镇谢家沟新农村示范点和昭阳区酒渔乡大桥村的波罗曲自然村,参观了宝清苹果加工公司、洒渔乡苹果市场和永丰镇三甲村。在水富县向家坝镇马脑村督查组抽查了指导员的民情日记和工作记录,并给予了好评。督查组一行通过听汇报,查看日常工作开展,档案管理和制度建设,深入村社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和广大工作队队长、指导员座谈等方式对我市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的工作进行了全面的督查。

通过实地督查和听取市、县区、乡镇的工作汇报后,督查组对我市新农村建设工作队指导员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一致认为,昭通市在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上领导有力,措施扎实 ,成绩突出,紧紧围绕新农村建设“二十字”方针,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下派新农村建设工作队的指导思想,扎实有效地开展了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及指导员工作,在管理上科学,在制度建设上规范,在管理措施上到位,驻村指导员认真学习了新农村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党在农村的支农惠民政策得到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提高了广大农民群众对新农村建设的信心和决心,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及指导员工作扎实有力,特色鲜明,作风务实,宣传积极,富有成效。一是领导非常重视。市、县、(区)委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抓、负总责,强力推动。从市、县区、乡三级的领导机构、办公机构及办公室人员组成情况看,切实做到了“五个一”。即:有一名分管领导、一个专门的管理机构、一批专门的管理服务人员、一套健全的管理制度、一笔专项工作经费。为新农村建设工作队指导员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制度健全。市委新农队办及各县区委新农队办根据工作要求和实际需要,制定了办公室工作职责,乡镇、派出单位考核办法,以及指导员管理、考核、信息工作评比办法等10余个工作制度,加大了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的管理。三是选派单位的作用发挥得较好。各选派单位通过查、听、看、访、问等全面了解派出指导员的工作,充分发挥了作为指导员坚强后盾的作用,力所能及地帮助指导员和所驻村解决困难,确实做到了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生活上解忧。如省药监局、市委办、区国税局等单位在项目、资金、物资、技术方面都给予了大力支持。四是树立了一批典型。各级党组织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体,及时反映工作队和广大指导员的工作进展和成效,切实做到电视上有画面、广播里有声音、报刊上有文章。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树立了尼章光、赖方良、周朝献等一大批先进典型。五是成效显著。广大驻村指导员充分发挥自身协调和单位资源优势,带着感情、带着政策、带着技术、带着方法、带着信息、带着项目下村,为群众办了许多好事、实事,有效地推动了新农村建设。

督导组希望昭通市要认真总结经验,对存在问题进行认真分析,根据自查的情况,切实抓好整改,并把具有昭通特色的经验进一步总结提炼好,为下步工作提供经验支持,各级各部门要充分发挥指导员的宣传作用,及时搞好“十七大”精神的学习宣传工作,把党的声音和政策及时传达到群众中去。

报:省委组织部,省委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委邓书记、张副书记、张秘书长、李部长,市人大陈主任、张副主任,市政府罗市长、锁副市长、邬副市长、文副市长,市政协熊主席、普副主席、赵副主席

送:各县区委、政府,市委各部、委、办,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市直各人民团体和事业单位,中央、省属驻昭单位,市委派驻各县区总协调员

发:各县区委组织部,各县区委新农村工作队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乡镇党委,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各有关新闻单位

(共印38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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