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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雄县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提出4点要求
发布日期:2007-09-27 08:38:53     来源:镇雄县委组织部


9月25日,镇雄县在政府多功能厅召开会议,贯彻昭通市农村党建暨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会议精神,会议全面总结了我县新农村建设指导员近一年来的工作;认真分析了全县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下步工作意见。县委副书记李升翔,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王华国,县人大副主任成联春,副县长付茂林,政协副政协方九芬出席会议。
王华国首先传达市委副书记张登亮在盐津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全面总结了我县自3月18日新农村建设指导员驻村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按照省、市、县委的要求,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积极支持;广大新农村指导员深入基层、发挥作用、用心工作,全县指导员驻村工作开局良好,进展顺利,取得了一定成绩。
王华国在认真分析我县新农村建设指导员近期工作的基础上着重对下步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县的要求上,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务实的工作作风,真抓实干、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全县驻村指导工作落到实处。二是要切实加强对工作队和指导员的管理。乡镇党委书记要切实履行指导员工作直接责任人的职责,严格按照《镇雄县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员管理规定》要求,将工作队和指导员的管理工作纳入乡镇的日常管理中,坚决杜绝老好人思想,要大胆管理、从严要求,确保指导员每月在村工作时间不少于20天。三是要严格对县乡指导员派出部门进行考核。县委决定,将县乡指导员派出部门一年内对指导员的关心支持情况纳入到单位年终考核体系,并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县级派出单位要把指导员的派驻村作为单位的挂钩联系点,主要领导要定期到联系点实地指导工作,帮助派驻村解决实际问题,扎扎实实地推进指导员派驻村的各项工作,要为指导员排忧解难,解决后顾之忧。四是要加强对指导员驻村工作进行全面督查。从10月份开始,县委督查室和县委新农村工作队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全县下派新农村工作队指导员驻村指导工作进行全面督查。
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县直各部门负责人及新农村工作队长共100多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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