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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信县麟凤乡六项制度加强新农村建设工作队管理
发布日期:2007-06-25 09:58:25     来源:威信县麟凤乡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省、市、县关于选派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队的有关精神,确保干部真正“沉”下去、“蹲”下来,最大限度地发挥工作队的作用,威信县麟凤乡党委建立健全6项制度,切实加强各驻村工作队员的管理。
一是党政班子成员联系制度。乡党政班子成员每人负责联系1名驻村工作队员,拟通过经常性的交流和沟通,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掌握他们的思想和工作动态,帮助他们解决各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学习交流制度。新农村工作队每月组织集中学习,各队员坚持个人自学,确保了解、熟悉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掌握乡党委、政府关于新农村建设的总体部署和各阶段的工作安排,以此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指导新农村建设的能力。同时,要经常交流工作经验和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相互学习,相互帮助,共同提高。
三是驻村考勤制度。要求各驻村工作队员吃住在村、工作在村,每月在村上的工作日必须在20天以上,并坚持做到“四必须”:村“两委”会议、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会议必须到场,村里有难事、急事、突发事必须到位,党务、村务、财务“三公开”必须监督,村里的重大活动必须参加。坚持记“民情日记”,及时收集、汇报群众反映的问题,当好“民情信息员”;要对所做的工作进行登记,不断总结工作经验,并作为出勤和履职的依据。
四是请销假制度。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员每两个月可请假回家或回单位15天。请假离岗1天以上,须由本人填写《离岗请假报告单》,经工作队长、乡党委领导和县委新农村工作队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同意,方可离岗。
五是月工作汇报制度。每月20 日为新农村工作队例会日,会上,各工作队员将本月的工作情况、取得的经验或体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下月工作重点向乡党委汇报,以便乡党委掌握好工作动态,部署好下步工作。同时,要求每人每月至少向乡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信息2篇,信息报送考核结果作为个人年终评议、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
六是民主评议制度。工作队员1年工作期满,采取民主评议的方式对其作出评价和鉴定,评议结果报县委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确定考核等次,作为原单位干部年度考核的结果和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参加民主评议的范围是:乡党政班子成员、乡机关干部、村组干部、农村党员代表、村民代表、群众代表等各方面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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