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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阳区委新农村工作队工作简报考核评比办法
发布日期:2007-05-30 09:28:17     来源:昭阳党建网

为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全区新农村工作队宣传工作,建立新农村工作队信息反馈机制,及时掌握全区新农村工作队工作动态,达到发现典型、总结经验的目的。按照《中共昭通市委新农村工作队工作简报考核评比办法》的通知要求,决定对全区新农村工作队工作简报进行考核评比。考核评比办法如下:
一、考核评比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市、区委下派新农村工作队的总体要求和全市新农村工作队宣传工作的统一布署,通过开展对简报工作的考核评比,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全区新农村工作队工作,为我区新农村建设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

二、考核评比的原则
坚持数量是基础,质量是关键的原则,在考核简报报送数量的同时,重点评比报送简报的质量,以增强各工作队简报的质量意识、典型意识、指导意识和精品意识,以评比促质量,以考核促成效,切实提高编撰简报的质量和水平。

三、考核评比的对象
各乡镇新农村工作队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考核评比的标准
(一)由区委新农村工作队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乡镇简报书面上报及采用情况进行统计应用。
(二)对各乡镇上报的简报进行量化考核,实行打分制。各乡镇每上报1期得1分,每月保底4期,不足1期扣1分,每超过1期加0.5分。
(三)对各乡镇简报实行质量奖分制。凡被区委新农村工作队领导小组办公室简报采用的,每篇加3分;被市委新农村工作队领导小组办公室简报采用的,每篇加6分;被省委新农村工作队领导小组办公室简报采用的,每篇加9分。分数上不封顶,评比时按高分顺次排序,得出名次。
(四)对各工作队简报的报送按照《昭阳区新农村建设工作队指导员管理办法》中“每名指导员每月上报信息不少于一则”的要求,年终进行评比。

五、考核评比的结果应用
(一)实行定期通报制。区委新农村工作队领导小组办公室每两个月对各乡镇简报报送及采用情况进行书面通报。
(二)实行年终考核制。区委新农村工作队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依据各乡镇新农村工作队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任务完成情况和累计分值,作为各工作队年终评比先进时的重要依据,并作为简报工作先进单位评比表彰的基础依据。未完成目标任务或有迟报、漏报的,不列入表彰奖励范围。

六、考核评比的组织实施
(一)考核评比工作在区委新农村工作队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区委新农村工作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二)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开始执行。请各乡镇新农村工作队领导小组和各工作队指导员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三)本办法由区委新农村工作队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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