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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富县四项措施加强干部培训科学化规范化建设
发布日期:2007-06-08 09:44:50     来源:水富县委组织部

一是实行干部教育培训申报审批制度。制定出台了《水富县干部教育培训办班申报审批制度(试行)》,凡以各级各类干部为教育培训对象的培训班、学习班、研讨班,办班前必须报县委干部教育委员会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开班。未经审核批准的培训班次,物价部门不予核定收费标准,财政部门不予核销相关费用;自行收取培训对象费用的,清退收取的一切费用,并根据情节追究负责人的责任。
二是实行学分制管理。制定出台了《水富县干部教育培训学分制管理办法(试行)》,从2007年起,每5年作为一个周期,5年内科级党政领导干部累计培训必须完成90学分,科级以下干部和专业技术人员累计培训必须完成60学分,培训教育学分将作为干部任职、晋升、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是实行干部培训主体班次统筹安排。要求各部门每年年初对本年度拟举行的干部培训主题班次进行统筹计划,并于2月份前报县委干部教育委员会审批。经批准的培训班次,由县委干部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统筹安排,各部门再根据安排的时间组织培训。
四是实行跟班督学和培训档案管理。每期培训,组织部门都要派一人跟班督学,加强纪律管理。培训结束后,培训部门要对每一位学员作出考核鉴定,考核成绩载入学员个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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