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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关县三强化抓好干部监督工作
发布日期:2007-04-26 08:35:30     来源:大关县委组织部

大关县为进一步加大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力度,坚决防止和纠正选拔任用干部的不正之风,不断强化干部监督工作。
一、强化全程监督。一是任前重“公示”。实行干部考察预告制和任前公示制,对拟提拔干部在《大关新闻》连续公示7天,向群众公开拟任干部的基本情况、拟任职级,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监督,坚决防止“带病提拔”。二是任期重“约束”。坚持廉政谈话、诫勉谈话等制度,防止小错酿成大过。三是变动重“审计”。建立健全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对领导干部任期届满、离任或其他原因需要审计时,组织部门委托审计部门对其任期内所承担的经济责任进行审计,审计结果作为考核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
二、强化日常监督。一是规范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先后出台了《领导干部谈话制度》、《领导干部诫免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前的监督制度》、《干部在任离任审计制度》等监督制度。建立完善了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收入申报制度、回复组织函询制度、干部监督联系通报制度、请销假制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一系列干部监督管理制度,明确了干部管理权限和范围,规范了干部监督工作的目标、任务、方法和措施,形成了一套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二是及时互通干部监督信息。建立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加强组织部门与纪检、监察、审计、信访、计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并建立了干部监督举报情况通报制度,定期分析干部队伍状况,相互通报干部队伍中存在问题的信息,研究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对策。
三、强化重点监督。一是加强“关键人物”的监督。把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监督作为工作重点。加强对“一把手”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要求单位“一把手”在研究和决定重大问题时,必须按组织程序办事,充分发扬民主。二是加强“关键时期”的监督。把领导干部婚丧喜庆、职务升迁调动,以及领导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生活圈”、“社交圈”、“亲属圈”,都作为一个重要方面予以监督,有效制约了领导干部在各个敏感时期的不良行为。三是加强“关键环节”的监督。紧抓民主推荐、组织考察、集体讨论等关键环节,把干部的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得票情况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坚持对拟任免的领导干部实行常委会“票决制”,对重要干部的任免,实行全委会“票决制”,对未达到规定票数的,一律不予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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