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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县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出亮点 创特色
发布日期:2009-09-28 09:32:53     来源:盐津县委组织部

盐津县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全面启动后,考虑到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对象多在广大农村和基层,与群众联系紧密,活动领导小组创新思想,灵活方式,把通过学习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推动全县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立足当地实际,突出基层特色,打造活动亮点。
特色一:分类学。各乡(镇)直机关和村、社区的学习环节不一样。乡(镇)直机关的学习实践活动中的规定动作都到位,村、社区则根据自身实际,不拘泥于县里的既有模式,不生搬硬抄,突破固定阶段和环节,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重点放在解决问题上,第一阶段是学习,包括理论学习和技术培训,第二阶段是检查,通过开好一个高标准的民主生活会,查找存在的问题,第三阶段是整改,就是集中解决突出的问题,实实在在为群众办事,真心实意谋求发展。
特色二:分别学。乡(镇)直机关的集中学习注重理论,村、社区的集中学习注重实用性,结合农村和社区的实际工作需要,分别安排了春季苗木定植、椪柑培管、大棚蔬菜种植等方面的技术培训,让党员思想更新、技术更新。
特色三:分组学。党员人数多、居住较分散的村和社区,学习采取的是以党小组分开分批学的形式,既确保了党员人人学又保证了学有所得学有所用。对于流动党员,由县、乡两级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介绍学习实践活动的目标、总体要求、活动原则和步骤,然后请流动党员对乡(镇)党委政府、村(社区)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这样,既能让在外的流动党员也积极参与到学习实践活动当中来,又能通过征询意见建议的形式为第二阶段的查找问题打下铺垫,达到打造群众满意型班子的目的。
特色四:指导学。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领导小组派出11个指导组,组长分别由联系“两新”组织、教育单位、医院的党政负责人及驻扎在每个乡(镇)的新农村工作队队长为组长,将学习实践活动与各单位工作实际和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工作队长不是党员的重新抽派人员;乡(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和驻村干部结合干部作风整顿活动,充当科学发展观的指导员,下到所驻村、社区指导学习实践活动。要求各指导组每周下基层指导不得少于一次,做到支部全覆盖,并实行信息周报制度。
特色五:监督学。县里派出2个督查组,由离退休老干部担任组长,县委副科以上督查员担任联系人;各村、社区还分别推选了1-2名有威望的离退休老干部、老教师、下岗职工、农民代表,担任该村、社区学习实践活动的监督员。督查组采取明访和暗访的形式开展工作,负责监督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不走过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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