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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阳区检察院精心组织、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
发布日期:2009-07-03 08:56:33     来源:昭阳区检察院
在区委的统一部署下,昭阳区检察院党组精心组织,深入发动,引导干警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与精神实质,强化思想认识,增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与使命感,着眼“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主题,为昭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科学的检察保障和支持,扎实推进检察工再上新台阶。区检察院在完成规定动作、创新自选动作的基础上,扎实推进活动深入开展,形成大氛围、大格局、大态势的基础上,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大讨论,认真组织开展自查、互查,广泛征求意见,深入检查分析,对调查征求到的问题意见进行大查摆、大剖析。
一、严密组织、扎实推进活动蓬勃发展,班子形成了统一的思想共识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启动后,院党组高度重视,紧密联系实际,强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推动,党组成员积极带头,全院党员干警积极参与,取得了初步成效,党组在思想上逐步形成了如下共识:一是更加深刻认识到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普遍认为,科学发展观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解放思想,开阔眼界、开阔思路、开阔胸襟;必须坚持发展是第一要义,通过发展战胜困难、化解矛盾;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做到发展依靠人民、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必须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不断提高发展效益与水平。二是更加深刻认识到为昭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服务责任重大。在加快建设“科学发展兴昭阳”的过程中,检察机关肩负着重大责任,应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坚持检察工作为发展第一要务服务,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紧紧围绕加快建设“科学发展兴昭阳”,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研究具体措施,不断提高服务大局的水平和实效,努力为加快建设“科学发展兴昭阳”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三是更加深刻地认识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检察工作创新发展的强大动力。普遍认为,科学发展观体现了我们党的政治智慧和执政理念,不仅是指导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而且也是指导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检察机关已恢复重建三十多年,三十多年的发展虽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创造了辉煌的业绩,但也面临与时俱进、科学发展的挑战。检察机关应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进一步加强检察队伍的素质能力建设,切实解决队伍中不同程度存在的知识不新、素质不高、能力不强、活力不够、动力不足、作风不实等问题,提高检察机关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和法律业务素质,提高在检察工作中实践科学发展观的能力;应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执法观念,着力解决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突出问题;应切实把科学发展观贯彻于检察工作的全过程,体现在检察队伍建设的各个方面,落实到检察执法工作的各个环节,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握正确方向,确保检察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检察工作发展态势良好
党的十六大以来,院党组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团结和带领全体检察干警克服困难,扎实工作,各项检察业务工作和队伍建设稳步推进和提高。一是服务大局争取主动。在检察工作实际中,我们提出并做到在执法办案过程中正确处理好“六种”关系,即:解放思想与实事求是的关系,办案与服务的关系,打击与保护的关系,查处与预防的关系,严格执法与构建和谐的关系、服务经济建设与自身发展的关系。努力追求办案的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同时,积极响应区委号召,参与扶贫帮困、灾后重建、送法进校等社会服务活动,受到社会较好评价。二是业务工作稳中有升。以查办民生领域职务犯罪等专项行动为推动,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的件数稳中有升。预防职务犯罪坚持个案预防、专项预防、系统预防相结合,以案释法,堵漏建制,社会反响较好;加强批捕起诉工作,保持了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对轻微刑事案件依法做到从宽处理,努力减少社会对立面。诉讼监督工作积极探索监督的有效途径,注重监督的实际效果,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刑事审判监督、刑罚执行监督、民事行政诉讼监督都取得了新的成绩;高度重视涉检信访问题,严格落实首办责任制,依法治访,成效比较明显。三是队伍建设积累了经验。坚持优化班子聚合力,向内挖潜强素质,检务督察促管理,人文关怀激活力,文化育检树品位、科技强检谱新篇。检察队伍整体素质与能力普遍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明显增强,学习、干事、创优的氛围普遍提升。四是机制创新形成特色。将检察机关拟撤案、拟不起诉、不服逮捕案件全部纳入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
三、对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党组自身建设方面:一是理论学习针对性不够强,运用科学发展观谋划指导工作不够。二是有的党组成员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总结得不够。
(二)思想观念方面:一是指导思想上强调执法为民比较多,在执法过程中解决具体问题、体现群众具体利益不够;二是在服务大局上,偏重于宏观思考,出台的服务意见中强调工作要求较多,措施具体深化不够;三是维护群众利益,汲取群众智慧、依靠群众支持来改进和推动工作的力度不够大;四是办案中办案中仍然存在重打击轻保护,重配合轻制约等问题,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不够和谐统一。
(三)执法能力方面:一是诉讼监督力度不够、手段不硬。二是总结调研工作力度不大,经验挖掘提炼不够。
(四)队伍建设方面:一是队伍年龄老化趋势明显,检察官队伍青黄不接“断档”问题日趋严重。二是在人才培养、教育上规划性不够,人才分类培训管理,培养专家型、复合型人才方面存在较大差距,建立选人用人的科学机制上思想不够解放,措施不够有力。三是在关心干警、了解干警、为干警办事上要作一些努力。四是组织纪律有待进一步加强。
(五)队伍管理方面:一是要求不够高。表现在:1、规范化要求不高,落实不到位,如车辆管理方面。2、纪律方面要求不高,存在作风漂浮的现象,如上班纪律问题。3、目标签订上要求不高,存在重形式,轻实质的现象。二是管理上不严。存在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的问题。三是监督不力。表现在有些问题的处理简单化,未深层次分析原因并了解干警的思想动态。
(六)管理机制方面:主要是机关规范化建设有待加强,虽然推行《工作责任制考核奖励办法》、《年终工作考核办法》等措施,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觉得制度不够科学、不够完善,仍未能从根本上解决“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等问题。
四、从适应检察事业科学发展的高度,深刻剖析原因
分析上述问题的原因,既受客观因素的影响,也有一些主观上的原因影响和制约。主要表现在:
(一)理论学习的深度不够。虽然通过健全学习制度,政治理论学习氛围不断提升,但学习的深度与广度不够,甚至个别同志认为工作是硬任务,理论学习是软指标,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满足于念一念报纸,读一读文件,而没有对上级文件精神产生的原因背景和目的意义进行深入的思考,运用科学发展观、唯物辩证法解决工作中具体问题的水平不高,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不强,使得作出的决策和工作思路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
(二)思考问题的高度不够。作为检察机关的党员领导干部,应当要有强烈的事业心与责任感,想问题、办事情要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应从提高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服务经济建设的高度,思考与分析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而个别党员领导干部有时考虑问题的高度还不够,全局观念不够强,想问题、干事情顾及部门困难与利益平衡较多,就事论事的时候多,在落实具体工作要求时,缺乏较强的政治自觉性和历史紧迫感。
(三)调查研究的氛围不够浓。由于在日常工作过程中,班子成员的工作负担都较重,具体事情挤占了很多时间,沉下去调查研究的时间相对较少。还没有真正做到“沉下去”摸准情况,“浮上来”形成研究成果还做得不够。
(四)机制体制上存在障碍。目前我院人员严重缩编,补充引进人才困难重重。在经费保障方面,财政保障基数偏低,加之近年来检察机关业务量增长较快,工作要求越来越高,人员培训投入增大,办公用房和技术用房及信息化建设投入比例增大,经费紧缺与检察工作统筹发展保障需求矛盾较为突出。
五、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措施抓整改
针对上述存在突问题以及产生问题的原因,下一步我们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在党组自身建设上求强。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端正学习风气,严肃学习纪律,增强学习效果。二是坚持贯彻民主集中制,进一步营造党组成员之间互相沟通、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的良好氛围。发扬民主,增强决策透明度;对涉及全院干警切身利益的重大事情进行决策前广泛听取全院干警的意见,努力做到全员参与、自主决策;增强决策科学性、民主性。三是理论联系实际,大兴调查研究,带头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增强决策的针对性和指导的有效性。坚持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多了解干警在想什么,做什么,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与问题,增强亲和力、凝聚力。四是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自重、自省、自警、自律,处处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做廉洁奉公的表率。
(二)在服务大局上求准。准确定位,强化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的理念,把服务大局贯彻到执法活动的每一个环节,做到为了大局执法,顾全大局办案,增强服务大局的主动性;立足检察职能,找准切入点,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增强服务工作的针对性。
(三)在检察业务上求精。一是进一步统一执法思想。根据执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情况,以专项教育与经常性教育为载体,持续抓好统一执法思想的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大业务工作力度。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适时开展集中反腐行动,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始终把维护稳定作为检察机关的重大政治任务,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全面履行刑事检察职能,加强批捕、起诉和综合治理,积极参与各种打击犯罪、维护稳定的专项行动;认真研究加强诉讼监督工作的具体措施,着力解决诉讼监督工作比较薄弱的现状。三是进一步加强业务规范化建设。认真组织学习省检察院制定下发的业务规范化文本,并狠抓贯彻执行。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健全和完善执法责任制、错案追究制。四是进一步加大业务工作机制创新的力度。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给法律监督工作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按照“上下统一、横向协作、内部整合、总体统筹”的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建设要求,以探索建立法律监督调查机制、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机制为重点,认真研究推动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提高法律监督工作的整体合力。
(四)在队伍建设上求严。一是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把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重点,在抓好党组自身建设的同时,进一步重视中层班子建设,对中层班子及其成员加强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支持他们开拓进取,大胆工作。二是加强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完善重大事项报告、责任追究等制度。加强机关党总支和支部建设,进一步发挥其在经常性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作用。三是加强对队伍的管理,严格上班纪律;四是深入开展检察队伍素能教育与培训。着力建立健全检察队伍素能的教育、考评与管理工作机制,适时组织岗位“学练赛”活动,积极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在解决检察机关“进口”、人才流失、检察官队伍“断档”等问题上有新的进展,认真解决检察队伍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与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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