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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甸学习实践以人为本求发展
发布日期:2009-06-12 09:35:39     来源:鲁甸县委组织部
鲁甸县紧紧抓住“科学发展观首先是以人为本的发展观,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这一精神实质,结合县情,不断解放思想,致力于“搞好民族团结,维护宗教领域和谐稳定”,打造和谐鲁甸,硕果满枝。
随着科学发展观的深入学习与实践,全县各级党政领导深刻领会到“科学发展首先是要发展,没有发展就没有稳定”的道理,将“以人为本”设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主旋律,力推“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把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摆到应有的首要位置,在加大对民族地区投入力度的基础上,下功夫抓细化、抓落实、抓深入,使民族地区的交通、水利、教育、文化、卫生等基础设施得到前所未有的加强与完善,有力地促进了民族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较快增长——2008年,桃源回族乡农民人均纯收入达2348元,茨院回族乡农民人均纯收入达2368元,分别比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人均水平高18个百分点和19个百分点。与此同时,两个少数民族乡镇还采取多种措施提高民族地区人口的素质,充分体恤少数民族的就学困难,发挥教育、民宗等部门的职能作用,在义务教育阶段采取发放寄宿制贫困生补助、向贫困生家庭发放救济粮款、县直挂钩部门结对帮扶,在较大程度上缓解了民族学生的经济压力,为学业的完成提供了保障,赢得了少数民族的广泛民心,奠定了“保稳定,促发展”的群众基础,社会风气与经济发展环境得到极大改善。在加强基础教育的同时,鲁甸县通过整合科技人才资源,加大农业技术推广和培训力度,使少数民族群众科技意识逐步增强,科技对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贡献率逐年提高。并专门从县农业、林业、水利、教育、科技、卫生、扶贫、民宗等有关部门抽调人员,组建县民族工作队,挂钩到民族特困村,帮助指导开展好民族工作。同时,积极争取上级卫生部门支持,切实加大对民族乡、民族村的卫生投入。到2008年底,全县2个民族乡和12个民族村已全部纳入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范围,受益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县少数民族人口的95%以上。
全县干部群众牢固“民族大团结”的思想观念,做到“不利于民族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民族团结的事不做”,大力营造各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氛围,各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学法、知法、懂法、守法意识明显加强,民族宗教活动有序开展并取得成效——位于龙头山、拖姑、茨院、马厂等地的18所清真寺和1所道教玄天观先后获得市级“文明宗教活动场所”称号。
目前,鲁甸县已经形成了民族经济发展与民族宗教工作“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县委、政府主要领导经常接待民族宗教上层人士,与他们广交朋友,深入信教群众做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处理民族宗教领域的热点、难点问题,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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