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党建 > 基层党建 >内容详情
鲁甸县委宣传部突出“高、新、实”扎实开展学习实践活动
发布日期:2009-06-10 10:22:11     来源:鲁甸县委组织部
鲁甸县委宣传部在学习实践活动中,按照全县统一部署,结合工作实际,要求全体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到“高、新、实”。
在思想认识上要“高”。鲁甸县委宣传部全体领导干部充分认识这次活动的重要性,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县委的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政治责任感、荣誉感和敏锐性。宣传部作为承担全县宣传工作的部门,能否全面认识落实科学发展观,能否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关系到全县能否开创理论研究的新领域,能否形成正确的学习舆论导向,因此肩负着重要的任务,宣传部的每位干部在思想上都切实增强了紧迫感。
活动形式上要“新”。结合这次学习实践活动的特点,积极创新活动的方式方法,力争为这次学习活动创造行之有效、且具有普遍推广意义的经验做法。一是在创新学习调研的方式方法上,要做到问计于民,问政于民,和群众面对面的交流,接受群众的监督。二是在创新检查分析的方式方法上,要把这次活动当成解放思想、转变工作作风、推动工作进步的重要机遇,在全县发放意见征集表,结合征集的意见建议认真查找自身问题。三是在创新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上,在集中学习讨论中,每位同志都要结合自身问题,就这次学习实践活动作进行专题发言,由其他同志进行点评,以更好的相互学习,相互帮助,以更好的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能力。
在主题实践上要“实”。实践是这次学习实践活动的重点和核心。要突出实践特色,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化虚为实,把工作着力点和落脚点放在解决现实问题上。每位同志在集中学习后,要充分利用业余时间,多看书,多学习,多下乡镇及相关部门研究探讨宣传思想文化工作中的问题,努力实现好学习实践活动的总体目标,绝不能让学习活动走过场。

红色扎西网www.ztdj.gov.cn中共昭通市委组织部主办

Copyright@2024 备案号:滇ICP备08100184号-1 联系电话:0870-2121765 技术支持:昭通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