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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甸县政府办开展案例分析活动
发布日期:2009-05-06 09:44:57     来源:鲁学办

鲁甸县政府办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切实按照县委学习实践活动的日程安排,做到不缺项、不漏项,不走过场,扎实抓好学习实践各阶段、各环节工作。
近日,县政府办开展了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案例分析活动,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活动。会议选取了贵州省瓮安县“6•28”事件、云南省孟连县“7•19”事件、云南省阳宗海水污染事件、云南省保密工作泄密事件四个案例,并认真进行了分析,与会同志围绕案例,踊跃发言,依理说事,就事明理,举一反三,畅谈了对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认识和理解,并结合办公室工作就如何处理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如何做好保密工作发表了意见。县政府办主任杨斌就办公室人员如何抓好学习实践活动提出了四点要求:一是县政府办作为全县的窗口,在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不但要抓好自己的本职工作,还要站在推动鲁甸经济社会发展的高度,履好职、服好务。二是县政府办作为全县的中枢,要树立“大科学”的意识,科学就是实事求是,就是发展,办公室干部职工应具备较强的政治素养,踏实的工作作风,积极为领导出谋划策。三是要树立“大发展”的意识,办公室干部职工应有“大发展”的观念,要站在大发展的高度拟重要报告、文件。四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要做到“四抓四促”和“六要”,即:抓学习促提高,抓实践促发展,抓机制促保障,抓特色促创新;做到政治方向要明确,政策界限要清楚,方法步骤不能少,分析排查要找准,整改落实要实在,统筹兼顾求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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