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司法局拟定《2009年全市司法行政课题调研工作方案》保证学习实践活动第一阶段任务的全面落实
发布日期:2009-04-16 09:06:17 来源:昭通市司法局
为保证学习实践活动学习调研阶段任务的全面落实,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理论研究,推动和促进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不断向前发展,按照学习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关于“以解决好‘八个难题’为重点,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服务科学发展的能力水平;以努力构建‘四大体系’为目标,逐步建立和完善司法行政工作服务科学发展的体系机制”的思路,市司法局于4月6日拟定印发了《2009年全市司法行政课题调研工作方案》,对调研活动作了全面安排部署。
《调研工作方案》共拟定20个参考调研题目,内容覆盖司法行政各方面业务和信访、返乡农民工等,旨在对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现状及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司法行政工作体制机制构建、司法行政工作在学习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的成功做法和差距、当前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等进行全面的、综合的梳理和分析。《方案》强调,要通过调研推动部门更好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合理建议,提升司法行政机关科学发展水平服务、找准着力点和切入点更好服务和服从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方案》明确:调研任务作为2009年度考核内容,各级领导干部务必以身作则,带头调研,保证在7月底以前至少有1篇高质量的调研文章报市局办公室;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调研任务的,将取消年终参与评先评优资格,并按行政问责办法进行问责。
《调研工作方案》共拟定20个参考调研题目,内容覆盖司法行政各方面业务和信访、返乡农民工等,旨在对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现状及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司法行政工作体制机制构建、司法行政工作在学习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的成功做法和差距、当前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等进行全面的、综合的梳理和分析。《方案》强调,要通过调研推动部门更好发挥参谋助手作用,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合理建议,提升司法行政机关科学发展水平服务、找准着力点和切入点更好服务和服从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方案》明确:调研任务作为2009年度考核内容,各级领导干部务必以身作则,带头调研,保证在7月底以前至少有1篇高质量的调研文章报市局办公室;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调研任务的,将取消年终参与评先评优资格,并按行政问责办法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