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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雄县政法委按“三个突出”、“四个必须”、“五大课题”思路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发布日期:2009-04-15 08:17:54     来源:镇雄县政法委
4月9日,县委政法委机关召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全面安排部署第二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相关工作。县委政法委机关干部职工参加会议,县委第七检查指导组到会指导。
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戴堃作动员讲话。他指出,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是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的重大举措;是发挥政法机关职能作用、促进政法工作科学发展的内在要求和迫切需要;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推动全县政法工作和政法队伍建设实现新发展的强大动力。
戴堃要求,县委政法委机关要做到“三个突出”、“四个必须”,要确定“五大课题”、围绕“五个着力”、抓好“五个完善”,深入开展第二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
“三个突出”即突出政法特色,突出学习实践载体,突出学习实践成效。
“四个必须”即必须静下心来潜心学习,必须深入一线调查研究,必须敞开门总结分析,必须确保学习实践活动与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双丰收。
“五大课题”即如何进一步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如何进一步整合资源,健全完善基层综治工作机构;如何进一步推进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切实提高群众安全感;如何进一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如何做到与时俱进,抓实抓好政法队伍建设。
“五个着力”即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着力提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应对复杂局面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全县政法工作科学发展的重大问题,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公正文明、群众满意的政法工作新机制。
“五个完善”即在监督党员干部勤政廉政、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上完善制度;在促进干警队伍素质提高上完善监督机制;在防止以权谋私、执法不公、司法腐败上完善监督机制;在创造全社会监督的条件建设上完善制度;在预防为主,责任查究上完善监督制约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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