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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甸县五条措施确保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见实效
发布日期:2009-04-09 08:52:09     来源:鲁甸县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办公室

自4月1日启动第二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为使学习实践活动扎实、有序开展,鲁甸县委高度重视,采取五条措施扎实推进学习实践活动,确保活动出特色、见实效,确保“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目标顺利实现。
一是建立挂钩制度,为活动提供组织保障。县委建立了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挂钩联系制度,25名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分别挂钩联系一个参学单位,负责对挂钩联系单位学习实践活动进行辅导宣讲、调查研究、督促检查、指导协调,确保学习活动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努力把挂钩联系单位建成学习实践活动示范点,并辐射带动其他单位学习实践活动。
二是强化督促检查,为活动提供思想保障。鲁甸县委从全县各部门抽调了28名政治强、业务精、素质高的干部组成7个指导检查组,每个组均由实职正科级干部担任组长,负责对78家参学单位进行指导检查,为参学单位学习实践活动提供强有力思想保障,确保学习活动显效率、上水平。
三是加强作风建设,为活动提供纪律保障。2008年,是县委开展的机关作风建设年,鲁甸县委将把学习实践活动与机关作风建设年活动有机相结,以作风建设推动学习实践活动的深入开展,以学习成果强化作风建设,保证作风建设和学习实践活动的双促进、双丰收。
四是明确目标责任,为活动提供措施保障。根据县委《学习实践活动实施意见》安排,鲁甸县细化了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的时间推进表,将目标任务分解到学习实践活动三个阶段的14个环节,使各参学单位学习目标更具体、操作性更强,并预留充分的创新空间,确保活动有创新、出特色。
五是组织学习考试,为活动提供质量保障。鲁甸县委将根据学习活动的开展情况,在适当时候组织78家参学单位实职正科和副科级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书面考试。考试过程中,由县委常委负责监考正科级干部,各参学单位党委(党组)负责监考本单位副科级干部。考试题目将坚持理论与实际工作相结合的原则,通过考试,将直接检验各领导干部的学习成果,确保活动入心入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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