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市人事局被市政协表彰为政协二届一次会议提案承办先进单位,市人事局法规科科长马灿峰被表彰为先进个人,是本次表彰中同时荣获“双先”荣誉的三个单位之一,也是市人事局继2005年被评选为“2001—2004政协提案先进承办单位”之后又一次获此殊荣。
近年来,市人事局党组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高度重视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将其纳入部门重要议事日程,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办理工作。
一是增强意识,加强领导。市人事局从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的角度出发,明确提案办理分管领导、负责科室及工作人员,拟定工作规则,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责任制,不断健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了牵头科室督促紧、承办科室工作实、办理工作成效显的良好状态。
二是结合实际,措施有力。为切实抓好办理工作,主要领导经常过问,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牵头科室认真跟踪督办,承办科室积极配合办理,做到了事事有交待、件件有答复;相关科室共同研究,拟定意见,规范格式,完善内容,确保了提案办理的时间和质量;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座谈面商、电话面商后,再以书面答复的形式进行协商,得到了提案委员的理解和认可。
三是认真办理,务求实效。除在“办”字上多下功夫外,还正确处理好办结率和满意率的关系,不说空话套话,不随便承诺和敷衍了事,既注重办结效率,又注重办结质量,力求解决实际问题。市政协二届一次会议以来,市人事局共承办涉及人事人才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市政协委员提案12件,无一例提案办复件退回,实现了办结率、面商率和满意率三个100%,维护了政府人事部门的形象,维护了群众的利益,受到社会各界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