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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落实议案增资二百万维修乡村公路
发布日期:2007-03-17 14:32:45     来源:昭通机关党建网

在去年3月召开的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杨宏边等12位代表提出了《关于乡村公路维护费用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的议案》,在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下,这一议案已得到有效落实。
近年来,我市乡村公路发展迅速,但因缺乏维修养护而坑坑洼洼,少数公路甚至无法通行,严重影响农民尽快致富,有的乡村公路还成了发生恶性交通事故的隐患,直接威胁着山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人民代表为人民,在经过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杨宏边等代表提出了关于高度重视乡村公路维修的议案。
这一议案提交后,立即引起了大会主席团的重视,决定将这一议案交给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审议。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受理后,认为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议案,立即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认定代表们所提的这一议案,客观地反映了目前我市乡村公路养护管理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切实有效的解决办法。他们在去年的6月上旬,向市二届人大常委会二次会议提出了《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市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在报告中财经委建议将乡村公路的养护管理列为重大事项来抓。
市二届人大常委会二次会议接到这一报告后,很快作出了《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乡村公路养护和管理工作的决定》,将杨宏边等代表提的议案作为重大事项交由市人民政府办理。在《决定》中不仅要求市政府引起高度重视,而且还提出了四条具体意见:要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全面核实我市乡村公路里程,如实向省政府及其交通主管部门报告,积极争取按国家相关文件精神要求的农村公路(包括乡村公路)养护标准落实到位;应督促县(区)人民政府及时贯彻落实所签订的《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责任书》,制定和完善本县(区)乡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把乡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落实到乡(镇)、村、组,形成养护管理的长效机制;在省上相关实施方案出台、执行之前,视财力状况对乡村公路的养护和管理给予经费补助,并列入财政预算;请市政府在去年10月底前将这一议案的落实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书面汇报。为落实市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本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时,又进一步建议调整、增加对全市乡村公路养护和管理经费的补助。
市政府对这一决定高度重视,在去年10月向市二届人大常委会四次会议所提交的《关于昭通2006年市本级财政预算调整方案的报告》中,将支出项目《工业交通等部门的事业费》调整增加200万元,专项用于全市的乡村公路养护补助。市二届人大常委会四次会议很快批准了这个调整方案。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在调整方案被批准后,再次到市交通局提出指导性意见:要求市交通局要认真贯彻执行好《昭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乡村公路养护和管理工作的决定》。一是要把全市乡村公路全部纳入市级财政养护管理补助范围,同时要求各县(区)配套一定的资金。市级财政补助资金要在年内尽快下达到各县(区),落实到位。二是要管好、用好资金,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目前,这200万元专项资金已全部分配到各县(区)。至此,杨宏边等12位代表所提的议案已得到了有效落实。乡村公路变化已是指日可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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