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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委组织部被授予云南省文明单位称号
发布日期:2015-11-24 16:46:25     来源:红色扎西


近日,云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第三批云南省文明城市文明县城第七批云南省文明村第十四批云南省文明单位第四批云南省文明小城镇和文明社区的通报》,昭通市委组织部名列光荣册,被授予第十四批云南省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昭通市委组织部始终把创建文明单位作为机关工作的重要内容。坚持领导重视,全员参与创建,形成“上下联动,人人参与,齐抓共管”的创建格局;做到明确目标,落实创建责任,把文明创建作为素质工程来抓,深入推进队伍建设和职能建设;不断丰富载体,深化创建内涵,大力实施“书香工程”、“道德工程”和“文明工程”,从细节着手,从小事做起,切实转变作风,建设“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组织部门;积极贯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紧紧围绕“创文明单位,树组工形象”的文明创建主题,大力弘扬昭通组工精神,奋力拼搏,砥砺前行,在推进全市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中深化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实现了组织工作和精神文明“双推进”。

在表彰通报中,绥江县、威信县被授予第三批云南省文明县城称号,全市共有138个单位被授予第十四批云南省文明单位称号,9个镇被授予第四批云南省文明小城镇称号,58个村被授予第七批云南省文明村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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