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县八措并举推进工业经济快速发展
发布日期:2009-05-12 10:41:28 来源:鲁甸县委组织部
一是完善政策措施。出台《鲁甸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鲁甸县工业企业优惠政策》,印发《加快推进鲁甸新型工业化进程的决定》和《实施工业发展倍增计划的意见》,推进工业倍增计划实施。
二是建立专项资金。从今年起,县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支持工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并根据实际逐年适当递增。
三是储备工业用地。每年为工业发展储备不低于100亩的工业用地。
四是加强金融扶持。协调农行、信用联社提供11000万元贷款,国资公司融资4000万元,组建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公司并融资2500万元,解决企业的资金困难。
五是强化分析监测。密切关注当前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化,掌握企业生产经营动态,帮助企业解决生产中的实际困难。
六是实行挂钩奖惩制度。从2009年1月起,挂钩企业的县处级领导每月交纳风险金2000元,挂钩部门负责人每月交纳风险金1500元,年底对照目标任务进行考核。
七是妥善处理企业改革遗留问题。妥善解决了改制企业11个退伍伤残军人上访问题,办理改制企业367名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手续,占全部退休人数的97%。
八是建立激励机制。县财政每年拿出120万元作为工业发展奖励资金,对企业、挂钩领导、乡镇、工业发展领导组、有功部门和人员进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