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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加强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的调查与思考
发布日期:2008-10-27 08:49:28     来源:永善县委组织部

针对新时期干部工作中需要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笔者就如何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特别是如何加强新时期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和党外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使用,从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和需要采取的主要措施入手,开展了深入的调研,有以下一些思考。
一、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和党外干部的重要意义
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人才资源,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把大批优秀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上,是扩大党的群众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根本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实现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具体体现。近年来,国家相继实施西部大开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给各地带来了大机遇,带来了大发展。在新的起点上,我们既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也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和新挑战,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更加艰巨、更加繁重。各级领导班子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美好和谐社会过程中肩负着重大责任、发挥着关键作用。没有高素质的干部队伍,就不可能有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建设一支勤思、善战、能行的干部队伍。因此,我们必须牢固树立抢抓机遇、应对挑战、加快发展的责任意识,以思想上的领先和观念上的超前,坚定不移地解决加快发展中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加大适应新时期各项工作对干部选拔任用提出的新要求,坚持培养与选拔并重齐抓,形成充满生机和活力的干部运行机制,更加高度重视干部的成长,从基层抓起、从基础抓起,突出针对性,注重时效性,积极创造条件,改进方式方法,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努力营造有利于干部成长的优良环境,努力将各级班子建设成将帅同心、班子和谐、攻无不克、战无不胜的领导集体,为建设美好和谐订新社会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各级党委认真贯彻落实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和党外干部的有关要求,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的数量不断增加,结构不断优化,素质不断提高。但也还存在思想观念还不够解放、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干部自身素质存在一定差距、选拔任用力度需进一步加强、发展不够平衡,特别是几类干部数量不够、储备不足、结构不尽合理,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
(一)思想观念还不够解放。目前,影响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培养选拔的主要原因是思想还不够解放,使用还不够大胆,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求全责备,使用上不放心的思想。一是观念的转变和认识上的提高还不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下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的实际需要,在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的总量上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二是有意识地让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在实际工作中挑重担的意识不够强,力度不够大,在一定程度上还存在着怕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不能独立完成工作任务和完不成工作任务的思想和认识。同时,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主动争取工作任务的意识也不够强。三是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的力度还不够大,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在班子中的比例还没完全达到完善班子结构规定的硬性要求。
(二)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在干部队伍建设规划中对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工作缺乏具体的目标机制,或者只有中长期目标,没有近期阶段性或年度目标。在领导班子及班子主要负责人特别是一把手的年终、届中、换届考核及领导干部的提拔考察中,对其任职内的政绩及一把手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领导水平都有明确的考核要求,但对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方面的考核内容还不够具体,在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的问题上还没有形成一级抓一级的责任机制。在培养教育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工作上,主要是加强理论业务素质培养和实践工作锻炼,加强理论学习和实践工作锻炼的方式与学员的知识结构、岗位的实际需要及形势的发展存在一定距离,还不能够满足推进干部队伍年轻化进程的需要。同时,在“四类”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的选拔任用上,还没有做到成熟一个选用一个,存在老同志退不下来、年轻同志上不去的现象,缺乏卸任的政策激励机制,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成熟干部的积累,大大地遏制了年轻干部施展才华和能力的机会。
(三)干部自身本领有待提高。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有许多优点,但部分干部也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理论功底不够扎实,运用马克思主义、邓小平理论观察、分析问题的能力有待提高。二是吃苦奉献精神不足,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发扬不够。在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条件下,享乐主义、名利思想在年轻干部身上不同程度存在。三是急功近利,心浮气躁。部分干部在工作上为急于出政绩、得荣誉,往往对扬名显能的事比较热衷,对眼前的、现实的成就比较看重。在工作中还往往表现为开始干劲实足,一遇困难和挫折则垂头丧气,缺乏克服困难的毅力和意志。
三、新时期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和党外干部的主要措施
在新形势、新情况下,为切实做好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工作,要把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和党外干部作为干部工作的重要内容,按照全面提高、重点培养、大胆使用的思路,着眼于提高整体素质,立足于造就一批能在领导岗位上担当重任的优秀人才,从培养入手,多形式、全方位、有重点地开展工作,形成了良好的运行机制,使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和党外干部数量稳中有增,逐步走上了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为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
(一)扩宽干部来源渠道,夯实人才工作基础。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要立足新时期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实际,积极探索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着眼长远发展,拓宽干部来源渠道,改善和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确保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队伍数量逐年稳步增加,适应新形势下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一是做好“四个一批”干部队伍的培养、锻炼、选拔和考录工作。要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做好每年从县级机关新录用公务员中挑选一批到乡(镇)培养锻炼,选聘一批优秀大学毕业生到农村任“村官”,从村(社区)定向考录一批优秀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进入乡(镇)公务员队伍,按干部选拔任用程序,有计划地选拔一批村级优秀党组织书记进入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切实改变党政机关干部来源单一、经历单一的状况,提高基层干部队伍素质,进一步增强干部队伍活力。二是按照“动态管理,备用结合”的要求,大力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在干部工作中,把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纳入后备干部队伍建设的整体规划,进一步细化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的长期培养目标和年度选拔措施,制定有针对性的干部培养中长期规划。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要按照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库建设的有关要求,建立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县、乡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确保县、乡机关和事业单位有一支一定数量的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后备人才。在少数民族、妇女、党外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上,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考虑进入各级领导班子。三是采取多种方式,提高干部学历和工作本领。要坚持继续采取推荐、保送、定向培养等方式,扶持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中的优秀人才完成提高学历水平,提升实际工作本领,增加各类人才总量。同时,采取“上挂下派”方式,增强干部实践锻炼,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四是制定激励措施,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要积极探索研究做好新形势下人才工作的办法和措施,让更多的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增加基层干部队伍的新鲜血液,为基层干部队伍注入新的活力。要按照上级要求认真做好公务员考录工作,特别要重点做好充实少数民族乡和有少数民族村的乡(镇)公务员队伍,在同等条件优先录用少数民族公务员。
(二)积极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干部理论水平。要按照新时期干部教育培训的目标要求,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干部,着力抓好科学发展观的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本领,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开展新时期新一轮干部大规模培训工作。各级组织、统战、民宗、妇联等部门要把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的教育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的整体规划,整合培训资源,研拟培训计划,采取多种形式,分级分类开展新一轮大规模干部培训工作。要结合干部队伍结构现状,定期选派一定数量的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到各级党校、社会主义学校、民干校和其他各类培训机构培训、深造。同时,其他各类干部培训,也要选派一定数量的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参加。各级党校要结合实际,整合教育师资力量,形成以兼职教师为主、专职教师为辅的党校师资新结构,改善过去单一的师资结构,充实新时期党校师资力量,为开展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特别为教育培训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打下基础。要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在组织广大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知识的同时,把握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的特点和成长规律,本着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结合岗位要求,制定培训办法和实施方案,建立完善电教、电视、远程网络教育等干部教育培训平台,逐步探索新时期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新方法,探索运用“流动党校”送训,“基地教育”实训,“视频党校”传训,“任职动员”提训,“县外考察”扩训等方式,加强以履行岗位职责为目标的知识更新和相关能力培训,对不同层面、不同领域的党员干部提出不同的培训要求,强化分类教育培训,增强干部教育培训的针对性、互补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果,不断提高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的理论素养和业务素质,增强他们的领导能力和工作水平。要突出培训重点,挑选一批文化层次高、基本素质好、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进行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的培养。对后备干部中的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要针对个人的不同情况制定中长期和近期培训计划,狠抓落实,促其尽快成长。
(三)加强基层实践锻炼,增强干部解决实际问题的本领。新提拔任用的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没有经过复杂岗位和环境的锻炼,对基层实际工作中有关规律和工作方法还不具体了解和掌握,基层实践经验还不够丰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因此,要把实践锻炼作为加强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队伍建设的根本途径,作为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举措,积极为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实践锻炼创造条件,不断提高他们在复杂环境中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把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纳入挂职锻炼、培养交流的整体规划,注重选派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的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到上级机关和发达地区挂职锻炼。对长期在机关工作的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要按照挂职锻炼干部的选派与后备干部的培养和新农村指导员工作相结合的要求,有计划地选派到基层挂职锻炼。要结合部门、系统、地区之间的工作性质和环境的差异,切实做好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在同一部门、同一系统之间轮岗交流,也要注重在不同部门、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之间交流,敢于把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放到急、难、险、重的岗位、关键岗位进行培养锻炼。既要考虑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合理的梯次结构,更要注重“四类”干部的实际工作能力和本领,要在符合选任条件的基础上来优化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整体结构。
(四)加大干部选拔任用力度,优化干部队伍整体结构。要继续加大干部培养选拔力度,高度重视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的培养、选拔和使用工作,不断优化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学历结构、性别结构,形成梯次合理的老、中、青干部队伍。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要将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规定的标准、程序和纪律要求,结合换届、平时调整干部的实际需要,按照推进干部年轻化进程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的选拔任用力度,将比较优秀的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大胆选拔到各级领导岗位特别是正职领导岗位上工作,必要时予以破格提拔使用,确保各级领导班子中都有一定数量的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确保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数量的稳步增长。在实际工作中,要进一步完善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的政策措施,改进选拔任用方式,在教育、科技、文化、卫生、民政、司法、农业、林业、计划生育、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女职工和党外人士较为集中以及民族工作任务较重、与少数民族群众联系较多的行业和部门配备女干部、非中共党员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扎实做好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在班子换届和干部调整时,同等条件下要优先考虑选配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进入县、乡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特别是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副主席中要配备一定数量的年轻干部,少数民族乡(镇)要配备并保持少数民族人大主席、副主席,其他乡(镇)也要酌情配备少数民族人大主席。
(五)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新时期“四类”干部培养选拔工作有序进行。在具体的干部培养选拔工作中,要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克服求全责备和“凑数”的观念,把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纳入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总体规划,健全完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积极开展调查研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努力探索做好新时期干部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努力开创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工作的新局面。作为干部培养选拔的职能部门,各级组织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分类指导,研究符合各地实际情况的加强和改进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工作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完善与统战、民宗、人事、妇联等相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制度,主动征求意见,定期互通情况,总结经验,形成合力,要建立相关数据统计信息联系和情况通报制度,实现资源共享。统战、民宗、人事、妇联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少数民族、妇女、非中共党员人才信息网络和人才库,主动发现和挖掘人才,积极向县委和组织部门推荐人才。要注意保护、调动和发挥好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的积极性,在政治上关心他们的成长进步,在工作上教给他们方法,在生活上帮助他们解除后顾之忧。加强对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工作的跟踪问效和督促检查,建立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党外干部工作年度报告制度,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四、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女干部和党外干部的认识和体会
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工作,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在实际工作中,我们认为:育人是基础,选用是关键,重视是保证,关心是条件。
(一)强化培养,提高素质,是选拔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年轻干部、党外干部的基础和前提。育人是选人的基础、用人的前提。培养工作做得如何,将直接影响干部素质的高低。只有培养工作做好了,素质提高了,适应各项改革、发展需要的能力增强了,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的成长才有基础可言,选拔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才会有对象可选,也才能促进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的健康成长。因此,要做好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的选拔工作,首当其冲的是必须抓紧抓好对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年轻干部、党外干部的培养教育,强化培养教育措施,改进工作方法,促使其不断提高自身素质,适应发展需要。
(二)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大胆选用,是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成长的关键。培养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的好坏,最终体现在使用结果上。党委(党组)要敢于克服怕麻烦的思想和畏难情绪,要有胆识、有气魄、有肚量,既要善于培养,也要敢于使用,这是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成长的关键。同时,要善于正确对待选拔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在社会上的各种议论和偏见,坚持标准,转变认识,不惧流言,以光明磊落之心,以言行一致之形,大胆选拔,真正为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发挥骨干作用创造有利条件,提供其展示才华的舞台。
(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指导,是做好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工作的根本保证。党委(党组)在思想上、组织上切实加强领导,政治上关心爱护,并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用相关规定审视和对照检查自身工作,才能促进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工作的有效进行。因此,党委思想上重视和切实加强领导,是干部工作的政治、组织和思想保证,同时也是做好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的根本保证。
(四)形成一个全社会都来关心、爱护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的环境,是其成长中不可缺少的重要条件。要教育干部自尊、自信、自立、自强,努力学习文化知识和不断提高理论素养,增强实践锻炼,让自身工作得到社会和干部群众的认同,从党和人民事业需要和自身进步出发,服从安排。同时,组织上要善于关心,耐心细致地帮助他们做好思想工作,力所能及地解决一些实际困难,使其能够安心工作,服从需要;舆论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多宣传报道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在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伟业。因此,关心爱护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积极为她们创造出有利健康成长的外部环境,是培养选拔年轻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必不可少的一个重要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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