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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注重发挥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的作用
发布日期:2008-06-19 08:26:36     来源:巧家县委组织部

以乡镇为单位组建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向全省各村派驻新农村建设指导员是省委、省政府在新形势下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转变机关作风、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举措。自新农村建设指导员下派开展工作以来,各级党委和新农村工作队领导小组办公室切实加强管理和督促检查,指导员认真履行职责,为新农村建设做了许多卓有成效的工作,有效推进了新农村建设进程。但也还存在一些不容乐观的问题,应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
新农村建设是一项艰巨的任务,选派指导员是一项长达5年的工作,各级党委政府和派出单位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为指导员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各级党委政府和派出单位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市、县委政府的决策和部署上来,真正把指导员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力措施,使指导员工作与其他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二是要进一步落实责任。搞好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具体落实取决于乡镇党委,乡镇党委要切实履行指导员工作第一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乡镇要成立新农村工作队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党委班子中要明确分管领导,办公室要有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切实加强对指导员的日常管理;村“两委”要为指导员驻村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工作队长要积极配合乡镇党委,充分发挥好带头人的作用,组织好指导员的学习教育活动。三是要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各派出单位要明确分管指导员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到所派指导员驻村去指导帮助指导员开展调查研究、制定规划,切实从政治上、思想上、生活上、工作上全面关心和支持派出干部,为他们创造必要条件,主动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做好指导员的坚强后盾,使他们能安心驻村,用心工作。四是要进一步加强管理。各级新农村建设工作队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会同地方党委、政府抓好制度建设、考核激励和宣传引导工作,在管理中发挥好组织者和协调者的作用。五是要进一步完善机制。要积极探索建立乡镇专职指导员制度,建立解决农村突出问题的长效机制,健全对指导员阶段性工作布置机制和指导员的信息反馈机制。六是要进一步加强督促检查。各级党委和新农村工作队领导小组办公室要采取多种方式,定期不定期地对指导员的在岗和工作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对不驻村、工作不负责任、不履行指导员职责、违反相关规定的要坚决予以批评教育或者撤换,对工作表现突出的要给予表彰奖励。
指导员工作的主体是全体指导员。由于指导员所驻村的自然条件、基础设施、经济文化状况千差万别,这就要求指导员要结合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发挥更大的作用。一是在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上发挥作用。要通过走门串户、访谈、会议宣讲、墙报等方式,及时、全面、准确地向村干部和农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宣传各级党委政府的发展思路和举措,宣传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二是在推进科学发展上发挥作用。要利用党的惠农政策,结合当地实际,挖掘发展潜力,狠抓发展规划、基础产业和村企共建,整合资源,搞好“一村一品”,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三是在多办实事、促进社会和谐方面发挥作用。从2007年起,上级加大了对农村各项工作的扶持力度,指导员要协助村委会做好各项工作,帮助解决实际困难,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要指导群众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充实农村的精神文化生活,寓宣传教育于文体活动之中,引导农民群众提高对新农村建设重要性的认识,转变因循守旧的思想观念,克服小富即安思想,树立干大事、创大业精神;要利用指导员的特殊身份,帮助村组干部调解各种矛盾纠纷,创造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四是在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上发挥作用。要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使一些有知识、懂技术、素质好、具有奉献精神的致富能手和中青年进入村“两委”班子,以增强村级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帮助基层调整和优化村级党组织,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把驻村的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
农村是个广阔的天地,是一个大课堂。大多数指导员都是直接 从学校到机关,缺乏基层工作经验和基层工作能力,做好指导员工作,不仅要有理论知识,更要有实际工作能力。一是要加强学习,提高能力。要充分利用在农村工作、学习的大好机会,认真学习领会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应用于当地实际,不断总结,提高做好农村工作的本领。二是要明确角色,讲究方法。要善于从大处着眼,从小处着手,多调查研究,多出谋划策,多做实事好事,做到帮助不包办,到位不越位,要正确处理好指导与办实事、当前与长远、工作队与乡镇党委和村“两委”的关系,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三是要转变作风,树立形象。在实际工作中,不说大话空话,不抬架子;为民办实事,力戒形式主义;处理问题,力求公道正派;遵守纪律,做到不折不扣。四是要开拓创新,扎实进取。新农村建设是一个新的举措,大规模下派指导员也是一个新课题,要善于总结经验,在求实中创新,在创新中增强创造力,用好的制度和好的工作机制推动农村工作良性运转。
纪律是做好一切工作的保证。一是要遵守组织纪律。不论是省、市下派的指导员,还是县、乡镇下派的指导员,都必须服从驻村乡镇党委和村党(总支)支部的领导,在乡镇党委和村党(总支)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二是要遵守工作纪律。指导员必须按规定驻村并坚持每月在驻村开展工作不少于20天,有病有事必须向驻村乡镇党委请假并得到批准后才离开岗位;要珍惜下基层农村锻炼的机会,放下架子、沉下身子,虚心向广大农民群众学习,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认真履行“七大员”职责,扎实有效开展工作;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做到不扰民,不给基层组织和群众增加负担,切实做到“一年指导员,一生农村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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