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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纪恒:在全省下派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工作总结表彰暨欢送新农村建设指导员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08-03-01 10:30:13     来源:昭通市委新农队办

牢记使命 完善机制 提高水平
推动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深入开展下去
——在全省下派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工作总结表彰暨欢送
新农村建设指导员视频会议上的讲话

李 纪 恒
(2008年2月16日)

同志们:
今天,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下派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工作总结表彰暨欢送新农村建设指导员视频会议。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成绩,表彰先进,部署第二批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及指导员工作。刚才,省委、省政府表彰了第一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3位优秀指导员、先进派出单位和第二批下派指导员代表作了发言,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对如何做好指导员工作进行了讨论交流,既是指导员工作中的生动实践和过去一年来的体会、收获,也是做好未来指导员工作的表态,讲得都很好,听了很受启发。我代表省委、省政府向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表示热烈祝贺!希望各地、各派出单位和新任指导员向先进学习,进一步把这项工作开展得更好,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下面,我讲 3 点意见。
一、真抓实干、多方支持,第一批下派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及指导员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以乡镇为单位组建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向各村委会派驻指导员是省委、省政府转变干部作风,锻炼培养干部,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建设步伐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从去年3月开始,全省共下派指导员14569名,组成1342个工作队,进驻到13354个行政村(社区),实现了全覆盖。一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领导高度重视和关注此项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同志专门批示要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派人到我省进行调研;中农办在两次派人到我省调研了解后,对我省这项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省委书记白恩培、省长秦光荣多次作出重要指示,并深入基层,看望驻村指导员。其他省级领导同志也就指导员工作多次开展调查研究,提出了许多重要的指导性意见。各级党委按照省委的部署和要求,把这项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狠抓落实,形成了上下联动、部门支持、各方参与、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
一年来,广大指导员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在后盾单位的大力支持下,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直接领导下,立足农村基层,紧紧依靠当地党员、干部和群众,找准角色定位,切实履行“村情民意调研员、政策法规宣传员、富民强村服务员、矛盾纠纷调解员、制度建设督导员、组织建设指导员”等“六大员”的职责要求,扎扎实实开展工作,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及指导员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是宣讲政策、传递信息,推动了党的农村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指导员们在认真学习和理解中央、省委推进新农村建设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基础上,通过广播、标语、黑板报、开群众会、入户交谈等多种途径,及时把中央和各级党委、政府重视“三农”、关心“三农”、支持“三农”的政策及时传递给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二是走家串户、倾听民声,了解了真实的村情民意。指导员们通过入户调查、民情恳谈等形式,摸清驻村的基本情况,掌握热点、难点和干部群众比较关心的问题,为进一步开展工作积累了大量的第一手资料,全省指导员共完成驻村摸底调查25900多个,提出合理化建议45900多条、被采纳27000多条,为各级党委、政府提供了大量有价值的决策依据。三是出谋划策、真抓实干,为农民办了一批实事好事。指导员们充分利用自己的知识,帮助所驻村出谋划策,共制订工作计划13500多个,完成项目报告10000多份、得到应用近6000份;积极参与当地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为群众办了大量实事好事,全省指导员共为群众办实事近70000件,争取项目6500多个,争取资金约5亿元。四是排查问题,化解矛盾,促进了农村社会公正和稳定。许多指导员直面矛盾,帮助当地处理和解决好征地拆迁、山林纠纷等群众普遍关注、反映强烈、涉及面广的热点难点问题,参与调解矛盾纠纷近70000起;有的还协助村委会抓好安全生产、禁毒防艾、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健全和完善了乡规民约。在不少地方,指导员成了农民排忧解难的贴心人,成了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平安云南的重要力量。五是沟通思想、规范运行,融洽了干群关系和村“两委”关系。大多数指导员积极与村“两委”班子成员沟通思想,帮助村“两委”制定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规范议事和决策程序,推进民主制度建设,促进村级组织正常运行和干群关系改善;帮助村党支部健全“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抓好党员队伍建设,有力推进了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六是虚心好学,投身实践,自觉锻炼和提高自己。指导员们进村后边学习、边调研、边实践,不仅从书本上学习,而且虚心向基层干部学习、向农民群众学习。许多指导员给我写信,表示不仅自身学到了许多原来学不到的东西,而且体会到农民向往致富的强烈愿望和办事的诸多困难,更加深刻地理解了省委、省政府作出下派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和指导员决策的重大意义和深远意义,也深切认识到一年的农业农村工作的积累必将受益终身。
一年来,各级各部门统一思想认识、选派培训人员、研究制定制度、创新工作方法、搭建工作平台,加强对指导员的管理、指导、督促检查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级责任。省、州(市)、县(市区)三级都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一些乡镇也建立相应管理机构,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部门协调配合,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县乡为主的管理体系基本形成。二是加强工作指导和检查督促,严格日常管理。各级党政领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各级新农队办经常下村调研,加强指导员学习培训、日常管理和督促检查。目前,各地都制定了管理制度,做到工作有职责、管理有办法、考核有依据。三是探索工作载体,不断创新指导员工作机制。各地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使指导员的工作更有针对性和更具实效性。有的细化量化目标任务,有的要求指导员参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灾区恢复重建工作,有的把指导员工作与地方项目推进建设结合起来,使指导员迅速进入工作角色、明确工作重点。四是派出单位支持,形成强大后盾。大部分派出单位把指导员驻村作为新农村建设点或扶贫联系点,关心和支持指导员工作。一些派出单位领导还到驻村与指导员一起作调研、理思路、定项目,给予必要的资金扶持,成为指导员的坚强后盾。五是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级通过编发简报、建立网站和报纸、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指导员的先进事迹和先进典型,形成“报纸有文字、电视有图像、电台有声音、网络有消息”的宣传声势,营造有利于指导员开展工作的良好舆论环境。六是创新举措,力所能及创造工作和生活条件。各地在办公、住宿、就餐等方面为指导员做了妥善安排,有的还准备了一些生活日用品,有的为指导员和工作队解决一些工作经费,有的组建农村政策咨询服务团、农村科技咨询服务团,为指导员提供便捷服务。
实践充分证明,省委、省政府组建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和派驻新农村建设指导员的决策是完全正确的。通过一年的实践,各支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和广大指导员不负众望,工作成绩受到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充分肯定,树立了良好的形象,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特别是广大指导员克服了各种困难,不断加强自身建设,以务实的作风和扎实的工作成效,完成了省委、省政府交给的重任,赢得了各地干部群众的称赞和广泛好评。过去的一年,对广大指导员来讲,是服务“三农”的一年,是辛勤工作的一年,也是满载收获的一年。 有的基层干部讲,工作队和指导员在农业农村工作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有的农民群众讲,在这一年中他们“有事就找指导员”,类似的赞扬之声随处可以听见。在这里,我代表省委、省政府对指导员们一年来对新农村建设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作为我省多年来大规模下派干部的实践,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和指导员工作与省委、省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相比,还存在一些差距,需要进一步改进、完善、提高。比如:部分派出单位支持关心不够到位,对指导员生活上关心不够、工作上指导不力,存在一派了之的现象;一些干部希望下派指导员就是带资金、带项目;一些州(市)把指导员集中到项目点上,一定程度忽视了面上村的指导工作;一些指导员工作上不能与派出单位真正脱钩,有的指导员找不到工作着力点和突破口、工作比较被动,极少数指导员在驻村长期见不到踪影;个别州工作机构不健全,部分县(市、区)办公室经费不足;少数乡镇在日常管理上存在随意性,已制定出台的管理办法和制度不能够有效坚持;有的工作队长存在不敢管、不愿管甚至不管的现象,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总结反思,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推动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深入持久开展下去。
二、牢记使命、提高水平,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伟大实践中建功立业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大局,必须始终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加强农业基础地位,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同时,对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这些重要论述,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具有直接的指导意义。各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和广大指导员,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深化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真正把这项工作作为新形势下增加新农村建设新生力量、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夯实基层、打牢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重要举措,作为面向群众、转变机关工作作风的重要举措,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举措,不断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今天开始,省委第二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就要开赴农村基层工作第一线,踏上新的征程。广大指导员要牢记“六大员”的职责要求,珍惜好这次下派机会,进一步明确目标,在艰苦环境中锻炼自己,在摸爬滚打中成熟自己,在丰富实践中提高自己,不断提高指导工作水平,尽心尽责做好工作,为推动我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承担起更多的责任。
第一,要致力宣传好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出台了许多强农惠农的政策措施。如何确保把这些好的政策措施落实到村、落实到户、落实到人,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和指导员就是一支重要的宣传力量。要通过走家串户访谈、会议宣讲、墙报、文艺演出宣传、帮助群众收听收看广播电视等形式,及时、全面、准确地向村干部和农民群众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要宣传好省委、省政府以及各州(市)、县(市区)、乡镇党委政府的发展思路、重大举措和中心工作,让农民群众掌握、理解、支持,使这些好思路、好政策、好措施转化成群众的自觉行动。 当前, 广大指导员要按照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要求,把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抓紧抓好。首先,要自觉学习,深刻领会讲话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和思想内涵,准确把握贯穿其中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把讲话精神转化为指导新农村建设的思想武器,转化为推进农村各项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努力在领会精神、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上有新的收获、新的进步;其次,要采取多种有效的形式,积极组织农村广大党员群众认真学习、深入讨论,真正把党的十七大精神真正贯彻到农村千家万户,落实到新农村建设的生动实践中。
第二,要致力引导和帮助农民拓宽增收渠道、培育产业支撑。如何实现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将是今后我省农业农村经济工作最为艰巨的任务。广大指导员一定要增强发展意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把组织、推动和抓好经济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放在第一位,千方百计抓发展,一心一意促增收。要围绕农民增收,引导和帮助群众学好科技、用好科技,提高发展本领,开发致富项目,培育支撑产业,力求在发展壮大特色种植业、生态养殖业、林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乡村旅游业等能够促进农民增收的特色产业和优势产业方面形成拳头产品,扩大市场半径,推进农村产业化经营。要积极鼓励和规范农民群众发展专业合作组织,加强对农村各类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的引导,深入推进“支部 + 协会 + 农户”模式,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要加大劳动力技能培训,提高劳动力就业能力,引导帮助转移,扩大劳务产业的规模和效益。要指导和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集体资产,组织生产服务和集体资源开发,着力解决集体经济“空壳村”问题。
第三,要致力多办实事、办好事。广大指导员要从群众最“盼”、最“难”、最“怨”的事情做起,找准切入点和结合点,发动广大村民,采取有力措施予以解决,给农民群众带去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效。要积极开展改变村容村貌建设,积极开展驻村“清洁工程”,加强垃圾乱倒、粪便乱堆、禽畜乱跑、柴草乱放、污水乱泼等治理,引导农民建沼气池、改圈、改厕、改灶,创造整洁优美的生活环境。 要积极开展文明新风建设,开展“讲文明、讲卫生、讲科学、树新风”活动和丰富多彩的文艺体育活动,树立文明意识、健康意识、卫生意识、生态意识、节俭意识和正确的婚育观、消费观,净化乡风。要打好农村“攻三通、破三难 ”的建设硬仗,积极争取相关部门和派出单位的支持,采取民办公助和“一事一议”等方式,解决驻村通路经费;要带领农民群众维护和兴修农田水利设施,帮助解决农村安全饮水和通电问题。要抓好村企结对共建,以“一企扶一村、共建新农村”行动为契机,积极为“村企结对”牵线搭桥,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要认真监督落实好党的惠民项目和政策,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对“三农”工作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各种专项资金和建设项目越来越多,工作队和指导员要切实担负起对各级财政项目和资金的监督管理责任,确保项目按规划、按质量标准进行实施,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落实到村、到户、到人。
第四,要致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好了,就是一支“永远不走的工作队”。指导员要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把驻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凝聚民心、促进发展、富有战斗力的坚强堡垒。要帮助增强村级班子战斗力,切实掌握班子成员的思想状况,积极做好沟通协调、增进相互团结,起好“润滑剂”的作用,增强村级班子的执行力、凝聚力、创新力。要帮助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着力在产业链、行业协会、专业协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环节建立党组织,多创造一些简便易行、行之有效的活动载体,广泛开展农村党员设岗定责、依岗承诺等活动。要帮助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采取举办培训班、上党课、举行报告会和组织专题研讨等形式提高农村党员素质,进一步规范农村党员的组织生活、民主评议等工作,积极发展农村党员,努力改善农村党员队伍的年龄结构、文化结构和知识结构。要帮助健全村级组织制度,进一步完善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和村“两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认真落实党务公开和健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完善“一事一议”制度,推进村级组织建设的规范化、民主化、科学化。
第五,要致力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当前,我省农村总的形势是好的,但因征地拆迁、土地承包、环境污染、利益分配、干部作风等问题引发的矛盾依然存在,农村社会稳定的任务依然繁重。特别是我省一直是境内外敌对势力、民族分裂势力、“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活动重点地区之一,各种矛盾和斗争十分尖锐。解决这些矛盾,是做好农村工作的难题所在,也是维护农村稳定的关键所在。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和指导员要利用驻村的有利条件,积极排查和调处农村矛盾纠纷,帮助农村基层组织健全治保、调解、信访信息员队伍,进一步了解和掌握矛盾纠纷动态,督促和协助村干部通过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妥善处理解决矛盾纠纷,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要多与群众交心,多了解、多关注农村的热点问题,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土地承包、征地补偿、村务公开等突出问题,积极协调有关职能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坚决铲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坚决防止黑恶势力、邪教组织在农村滋生蔓延,从源头上排除社会治安隐患。要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增强农民的法制意识,使广大农民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引导农民群众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六,要致力加强自身建设。要指导好农业农村工作,首先要提高自身素质。要加强学习。虚心向农村基层干部学习、向农民群众学习、向先进指导员学习,在干中学,在学中干。要学习掌握一些市场经济知识、现代农业科技知识、涉农法律法规知识、党建知识,完善知识结构、拓宽知识领域。要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写好民情日记,掌握村情民意。要摆正位置。搞好工作交接,实现交班交思路、交班交规划、交班交群众基础,接班接思路、接班接责任、接班接好的作风,新的指导员努力在短时间内基本掌握驻村工作情况。要进入角色,自觉在乡镇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多帮助村干部出好主意、当好参谋、培养好骨干,多依靠村“两委”和村民自身来解决具体问题,少指手划脚,更不能当钦差大臣。要讲究方法。 善于从大局着想,从小处着手,做到先易后难;先调查研究,后提出建议,做到谨慎从事。善于把自己建设性的意见转化为村镇班子的集体决定,转化为农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努力做到善谋能成。经常向单位领导汇报下派期间工作情况,积极争取派出单位的支持和帮助。要树立形象。“形象是最亮的旗帜”。你们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群众都是看在眼里、记在心里。要放下架子、扑下身子、脚踏实地,树立起“实”的形象。要坚持公道正派,坚持按政策法规办事,树立起“公”的形象。要做到“五不准”,不扰民、不添乱、不违纪,树立起“严”的形象。要勤动脑、勤动口、勤动手、勤动腿,树立起“勤”的形象。
三、加强领导、创新举措,努力营造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和指导员大有作为的良好环境
下派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及指导员,不是一时的权宜之计、不是简单的帮扶活动,而是一个推动发展、服务大局的重大问题,必须加强领导、完善思路、创新举措,确保这项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一要进一步明确各级责任。各州(市)、县(市区)要切实加强各级新农队办建设,保障指导员培训经费、保障开展日常工作需要的专门人员和工作经费;党政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要继续带头坚持和落实下访制度,定期听取指导员工作汇报,及时帮助解决指导员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各乡(镇)党委书记要履行好指导员工作直接责任人的职责,班子中必须明确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因地制宜确定指导员的工作目标、任务和职责,定期召开工作例会,加强督促检查和思想政治教育,妥善安排好指导员的工作和生活,落实好工作队长列席乡(镇)党委会、指导员参加乡(镇)党委政府召开的有关重要工作会议的要求。各级新农队办要及时将工作部署、工作重点、工作要求和工作进展与同级成员单位和派出单位沟通;加强与上一级新农队办的沟通联系,加强对下级指导员工作的指导和督查,及时掌握面上工作动态和进展;多了解指导员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情况,围绕指导员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措施和办法。
二要进一步创新指导员工作机制。要健全对指导员的阶段性工作布置机制,各地每季度布置一次阶段性工作任务,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县(市、区)新农队办和乡(镇)要建立指导员工作台帐,及时、系统、全面记录指导员工作开展情况。要健全指导员的信息反馈机制,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经常向指导员发布一些信息反映的内容指南,及时获取农村基层的情况,努力形成我省特有的农村调查和信息反馈系统。要加快建立乡镇专职驻村指导员制度, 围绕强化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要求,优化乡镇干部资源配置,建立乡镇专职驻村指导员队伍,把乡镇的管理和服务延伸到村,把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乡镇统分结合的农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机制。要建立健全帮助指导员解决实际问题的办事机制,乡镇要及时汇总、梳理、分类和落实指导员提出的需要解决的问题,非乡镇职权范围所及、需要上级有关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乡镇要及时提交专题报告,报送县级新农队办,交由有关部门解决。县级新农队办要加强对交办情况的督查。
三要进一步完善对指导员的日常管理。要加强对指导员的培训。 各级党委、政府要根据指导员的工作需要和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对指导员的再培训,帮助指导员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进一步完善对指导员的管理制度。对工作表现不佳、群众反映不良的指导员,要召回重派;没有与派出单位脱钩或 因特殊原因确需提前返回的指导员,要经派出的同级新农队办批准并派人接替。要建立和完善指导员工作例会制度。县以上新农队办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听取下级新农队办或乡镇党委工作情况汇报;乡镇党委每月召开一次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会议,听取工作队长和指导员的工作汇报。要加强对指导员工作的巡视督查。各级党委和新农队办要组织人员,定期、不定期地对指导员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发现情况及时解决问题。要强化工作队队长作用。工作队队长由下派指导员担任,兼任乡镇党委副书记;工作队队长要充分发挥带头人作用,协调解决指导员工作和生活中困难和问题,定期召开工作例会。
四要进一步做好指导员驻村工作的指导和服务。派出单位原则上就是指导员驻村的挂钩扶持单位,一定五年不变。派出单位要明确分管领导,加强对指导员驻村工作的指导和服务,营造“指导员当代表、派出单位做后盾”的良好帮扶机制。要加强与指导员所在乡镇和村委会的联系,及时掌握指导员的思想动态,做好心理疏导和沟通工作,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每年要向指导员驻村承诺,定下为驻村群众办的实事和能够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想方设法在资金、项目上给予扶持,帮助指导员驻村中贫困村加快发展。指导员驻村期间的生活补贴要兑现到位,各项工资、福利待遇不能减,单位领导每年到村帮助指导工作不得少于2次,对指导员家庭的困难,要予以关心,帮助解除后顾之忧。
五要进一步完善对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宣传和激励机制。各级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要加大对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宣传力度,特别是云南电视台、云南日报要考虑把指导员的经常宣传作为一个重点栏目来打造,办成具有云南特色的栏目。当前,正值指导员的轮换交接期,各级各类媒体要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宣传,引导新任指导员更好地为新农村建设服务,也激励卸任指导员在回到工作岗位后进一步关心支持新农村建设。各级党委、政府和派出单位都要关心指导员的成长,对各方面反映优秀的指导员和工作队长,返回原单位后按程序考核,符合条件的要及时提拔使用。学校、科研单位、企事业单位也要把下派人员担任指导员与职称评定、岗位聘用结合起来,鼓励更多更优秀的人才为新农村建设作贡献。
同志们,做好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工作,省委高度重视,社会广泛关注,群众热切期盼。我们一定要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强化管理,加强督导,上下联动,通力协作,推动下派新农村工作队及指导员工作深入开展下去,使之成为合民情、得民心、顺民意的民心工程和德政工程,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富裕民主文明开放和谐云南建设步伐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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