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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思考
发布日期:2007-07-03 09:25:02     来源:永善县发展和改革局

“共产党员能不能把一切献给党,核心是能不能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党员做到了这一点,就能切实履行入党誓言,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对党和人民的事业高度负责,在任何情况下都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要把一切都献给党,我们每个党员干部都要以党章为标准,以群众的意见建议为镜鉴,以党的先进性要求为动力,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现就如何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谈一点粗浅的认识和看法,抛砖引玉,以求共勉。
一、加强宗旨观教育,用理论武装头脑,奠定干部作风好转基础。
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呈现多元化状态,有少数党员干部放松了自我纪律教育,动摇了共产主义信念,与党和人民的利益背道而驰,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最终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安徽省卫生厅原副厅长尚军在剖析自己堕落原因时说:“我是本地干部,老乡、老同事、老部下比较多,在与他们的交往中,没有把握好度,抹不开情面,对于他们的盛情看望不好意思推辞,对他们提出的要求也难以回绝,看不清这些人情往来的实质,因而放松了防线,放弃了原则,结果被‘人情关系’一步步推进了犯罪的深渊。”沈阳“幕马案”中被查处的贾永祥在忏悔书中写道:“随着社会活动的增多,自己的思想在悄悄发生变化,从对穿戴不讲究,到羡慕并追求像私营老板那样穿戴名牌;由看不惯挥金如土,到自己也想那样做,琢磨如何想办法去赚钱……”李嘉廷、胡常清、成克杰、李纪周等人从一个党的高级干部堕落为腐败分子,最终成为人民的罪人,就是平时不注意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到党性的退化开始的;要从中吸取深刻的教训,时刻警醒自己是一名党的干部,就是要想到党性、宗旨和奋斗目标;想到党的组织纪律和规章制度,想到党员的权利和义务,想到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要身体力行,严格按照党章的要求加强党性修养,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为人民群众办好事、实事,用“三个有利于”来衡量和检验工作的得与失。像胡常清、成克杰、李嘉庭等这些人发生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个人放松学习,放松自我约束,没有坚定的政治信念,淡忘党纪国法,是发生问题的根本原因。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转变干部作风,关键是加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使党员干部真正懂得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清正廉洁,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从而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甘做人民的公仆。党员干部有了坚定的理想信念,想明白了参加革命是为什么,现在当干部应该做什么、将来身后留点什么的问题,就能自觉抵制各种腐朽思想的侵蚀,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同时我们要筑牢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要用反腐倡廉的理论武装头脑,认真学习党中央、中央纪委在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取得的一系列重要的理论成果。要结合国务院第五次廉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全面贯彻党章赋予的职责和任务、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二、坚持“五个结合”,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经济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我们要牢固树立“发展才是硬道理”的思想,牢牢把握发展经济这个中心,正确认识和处理好经济建设与党风廉政建设的辩证统一关系。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与经济建设一起部署、一起研究,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有力地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
一是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与本职工作相结合,坚决杜绝职务犯罪的发生。
二是要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相结合。始终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承担起反腐倡廉的政治责任,通过任务分解并抓好监督检查,较好地把各种力量有机整合起来,把各方面的积极性调动出来,形成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是要与查办案件相结合。查办违纪违法案件是惩治腐败的重要措施,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任务,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胡总书记强调,要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依照党纪国法,坚决惩处腐败分子,以我们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四是要与警示教育相结合,加大正反典型教育的力度。要充分利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示范和警示教育。通过典型案例,教育党员、干部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尊重群众意愿,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新农村建设的根本标准,自觉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决不滥用权力、以权谋私,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做到警钟长呜,经常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手莫伸,伸手必被促”的思想。
五是要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相结合。全体党员、干部要带头贯彻执行《规定》,严格遵守《规定》,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起好模范带头作用,做到绝不利用职权谋取任何私利,绝不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谋取任何好处,提高对自查自纠重要性的认识,明确八条禁令的具体内容和政策界限,提高警惕性和防范意识,未雨绸缪,严格自律。
三、发扬党内民主,完善监督体制。
我们要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以民为本、科学发展观等新的执政理念的指导下,不断深化改革,完善党内监督机制。近年来,中纪委先后出台了两项完善党内监督体制的制度,一是在中央和省、市(区)党委建立巡视制度;二是对纪委、监察派驻机构实行统一管理制度。两制度的建立和实行,是党内监督体制改革的重大进步,大大鼓舞了地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化党内监督体制改革的积极性。因此,加强党内监督,防止腐败产生,必须不断发扬党内民主,不断冲破旧体制、旧制度、旧机制的瓶劲制约,建立新的监督体制、制度和机制,才能有效防止权力的滥用和腐败的产生。
权力失去监督必然会产生腐败。各个系统的干部都有一定的权力,如果用权不当或不按规定办事,就有可能造成失误,甚至走向腐败之路。因此,要从关心爱护每一个干部出发,强化对干部的监督管理,狠抓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变“秋后算帐”为“田间管理”,做到防患于未然。一要健全内部制约机制;二要健全外部监督机制;三要建立廉政勤政评估机制;四要完善监督考核机制。
四、廉洁自律,干干净净履行职责。
对于廉洁自律问题,要把握好两条:一要干事,二要干净,也就是既勤又廉。我们要把这两条统一起来对待,经得起考验,树立好形象。不勤政无以立业,就没有地位;不廉政无以立身,就会栽跟头。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是全党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是一项社会性的系统工程。我们每一个人要从自己的工作性质、业务特点出发,彻底转变“反腐败是额外负担”“我们小职工不存在也不需要反腐倡廉”的错误想法,积极主动地承担起反腐倡廉职责,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工作平衡发展。
作为一名普通党员干部,应该怎样才能做到干干净净履行职责呢?一是要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专业知识,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二是要在实际工作中,严格遵守单位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安排,遵纪守法,爱岗敬业,认真履职,完成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做一名大公无私、廉洁奉公、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的好干部。三是要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自觉增强廉政意识,增强纪律和法制观念,做遵纪守法、廉洁从政、勤政为民,切实转变作风、务实高效、开拓创新的模范,以自己有限的力量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向一个新的高度。一方面要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做到警钟长鸣,筑牢拒腐防线。任何腐化、腐败行为都是从思想的蜕化开始的,都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刘备在去世时告诫刘禅: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就是一个量变到质变的思想演变过程。因此,把牢思想这一关是最有效的预防,加强思想教育也是反腐倡廉的根本之策。
我们一时一刻都不能放松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改造。要认识到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好了能为民造福,用不好也能为自己造“罪”,要从严自律,管住自己。当前市场经济的趋利性逐步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形形色色的价值观不断充斥人们的思想,我们现在各方面的条件也有了很大的改善。但越是在这种形势下,越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越要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越要从方方面面严格要求自己。稍有不慎,就可能犯错误、栽跟头。“常在河边走,难得不湿鞋”,就是要时时刻刻谨小慎微。我们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在大事上一定要泾渭分明,小节上时刻从严把握,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脑子里要有明确的界限,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清清白白从政,踏踏实实干事,堂堂正正做人。
总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关乎民心向背,关乎事业成败。党的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给予高度关注和重视,采取了强力措施,中纪委三次全会上提出了“四大纪律”、“八项要求”,中央连续出台了《党内监督条例》和《党纪处分条例》两个法规。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吴官正在河北考察工作时强调,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大力弘扬胡锦涛同志倡导的“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进一步抓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充分显示了党中央坚持不懈反腐倡廉的强大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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