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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雄县:“三举措”织密筑牢监督网
发布日期:2018-11-06 08:58:00     来源:镇雄县委组织部 陈伶俐

  近年来,我县坚持把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作为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提高组织工作满意度的重要措施,坚持教育在先、预防在先,做到以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选人用人公信度不断提高,推动了全县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强化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把好“入口关。严把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五道关口,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向纪委、政法委、计生部门征求拟任人选遵纪守法情况和遵守计划生育等情况,对有问题的拟任人选坚决不上会。以干部选任的各个环节和程序为主线,统一填写《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表》,为开展倒查提供依据,确保失误责任不推卸。推行干部选拔任用风险评估,制定了《镇雄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风险评估暂行办法》,采取考察组自评、相关干部股室评估及评估小组评估的方式,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可能产生的风险及每名考察对象的相关情况进行评估。严格执行考察预告和任前公示制度,24小时畅通“12380”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严防干部“带病提拔”。近年来,受理考察期举报14件,取消考察对象资格3人。在新提拔的干部任职前,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和党性修养考试,为干部扯袖子、敲警钟、绷紧弦。


  压实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打好“预防针”。注重抓早抓小抓预防,对领导干部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提醒、函询和诫勉。深入开展分析研判,做到谈心谈话全覆盖,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地考察干部,为选人用人提供参考。今年以来,对干部管理不严、违反会议纪律的领导干部提醒谈话4次4人,因信访举报、未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函询3人,对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违反驻村纪律的诫勉谈话1次共3人。出台了《镇雄县关于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的实施办法(试行)》,教育引导干部正确对待自己和他人的升迁,进一步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制定了《镇雄县领导干部提醒、召回管理办法(试行)》,大力整治部分领导干部存在的“庸、懒、散、慢、浮”等问题,努力破解“为官不为”难题。严格落实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请销假、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因私出国(境)审批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制度,抓好日常党员干部作风,规范领导干部权利运行。


  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力求“无死角”。一是开展“裸官”清理并建立干部及家属信息库。加强部门联动,及时沟通联系,对全县国家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是否有移居国(境)外的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对实职科级干部配偶及子女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身份证号等信息进行采集,建立信息库。二是全面掌握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情况。近年来,我县加大对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问题清理整顿工作,形成监督常态机制,建立销号台帐,明确整改时限,及时对整改不到位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发出督办通知,确保整改清理落到实处。三是开展公务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建立了《镇雄县公务员违规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工作联席工作机制》,明确各成员单位职能职责,通力配合,确保整治对象底数清,情况明,不漏一人。四是严格按核定领导职数配备干部。自“三超两乱”工作开展以来,我县多次专项研究清理整治工作,推进“三超两乱”的整改工作落实,严格清理消化超职数超规格配备的领导干部,共排查清理出超配科级领导干部23名,对超配的干部已按照要求进行清理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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