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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握监督考核检验扶贫干部能绩
发布日期:2018-08-31 08:47:00     来源:巧家县委组织部 涂 端

  巧家县运用“三位一体”,创新举措,从严从实管理驻村扶贫工作队,紧握监督考核,检验扶贫干部能绩,激发工作激情。


  重考核,明职责,综合评价工作队员。一是制定《巧家县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季度综合测评办法(试行)》,通过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实绩测评、乡镇党委评分,全面、客观、综合评价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现实表现。二是公正合理展开测评考核。每年年终进行1次考核和表彰通报。坚持扶贫工作过程和工作成效、定性与定量考核、组织考核与群众评议、日常考核与季度测评和年度考核相结合,按民主测评和量化考核相结合等方式进行考核。三是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各乡镇党委对每季度综合测评的末5名进行约谈,并督促其及时整改;各乡镇季度综合测评的最后一名,由县委组织部进行约谈;季度综合测评排在全县末5名,无条件召回,并开展组织培训、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处理。凡有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被免职撤换的,对派出单位年终综合成绩考核扣分,派出单位相关责任人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每年从年度考核为优秀的驻村扶贫工作队员中,评选一批驻村扶贫先进工作者,纳入社会扶贫表彰。驻村扶贫工作实绩作为干部奖惩、职务升降、职称评聘、安排使用的重要依据。受表彰的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使用。


  重监督,强督促,从严从实管理队伍。一是用制度管人。制定《巧家县驻村扶贫工作队管理办法(试行)》,将派出单位和驻村扶贫工作队纳入管理对象,进一步明确扶贫工作队、工作队长、工作队员及派出单位职责,严格工作纪律,细化请销假制度和月考勤登记制度,要求工作队员在工作上做到“四不准”“六个严禁”和“八要八不要”。严格执行《云南省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召回办法(试行)》规定,认真落实召回制度,根据不同情况,通过正常调整、组织培训、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免职撤换等方式分别对待召回人员。二是用督查管行。制定下发《巧家县脱贫攻坚工作综合督查方案》,按照“四不准”要求和“六个严禁”规定,对各驻村扶贫工作队开展严格督查,充分发挥督查和通报作用,对支持不力的派出单位、管理不善的乡镇、守纪不严的队员进行督促整改。


  重保障,强关爱,努力激发工作激情。一是重保障。统一为驻村扶贫工作队员统一购买一年期的意外伤害保险,切实提高工作队员驻村开展工作发生意外伤害的风险抵御能力。为每人每年安排专项工作经费,同时,给予县、乡镇级派出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每人每月900元食宿补助,为工作队员驻村开展工作和生活提供了必要的经费保障。二是强关爱。县委书记每年同乡镇党政正职谈心谈话不少于一次,县委组织部部长每年同乡镇党政正职谈心谈话不少于两次,听取意见建议,解决实际困难,督促工作开展;派出单位每年为驻村扶贫工作队员安排1次体检,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及时了解派出人员的工作生活状况,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切实保障脱贫攻坚一线战斗员的工作激情及工作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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