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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关县坚持“组织生活日”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到位
发布日期:2018-08-31 08:46:00     来源:大关县纪委驻组织部纪检组组长 杨贵礼

  为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精神,全面落实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确保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认真、规范开展,促使《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落实到位,大关县坚持“组织生活日”促党内政治生活落实到位,严防党内政治生活流于形式。


  明确工作任务。大关县把每月第一工作日确定为各党组织“组织生活日”。各党组织有效地把“组织生活日”与党费日、党员服务日、支部主题党日、“三会一课”、党员政治生日、党员积分制管理、组织生活会等结合起来,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严格要求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参加1次挂钩分管联系部门一个党支部“三会一课”,驻村帮扶挂钩部门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参加2次挂钩帮扶村(社区)一个党支部“三会一课”,乡镇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至少参加2次挂钩村(社区)一个党支部“三会一课”,第一书记、驻村党员参加好所驻村(社区)党支部的“三会一课”;同时,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每年讲党课不少于1次,各级党组织书记每年讲党课不少于2次,在职在岗在编党员原则上每年讲党课1次,第一书记每年讲党课不少于2次。各党(工)委每季度末25日前上报本季度“组织生活日”工作开展情况。


  分级压实责任。各党(工)委书记为第一责任人,亲自安排部署,督促和指导好相关工作。党支部书记为具体责任人,严格按照要求和程序认真落实好“组织生活日”。县委组织部向各党(工)委下派党建指导员;各乡镇组织委员、县直各党工委分管领导担任党建联络员;县直各党(工)委组织干事、各村(社区)第一书记担任党建监督员,没有第一书记的村(社区)由乡镇组织干事担任党建监督员。党建指导员每半年至少要深入所指导党(工)委参加一个党组织的“组织生活日”;党建联络员主动与挂钩分管联系的县级党员领导干部、驻村帮扶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党建指导员、党建监督员沟通联系,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各党建监督员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强化督促检查。县委组织部门按照“月抽查、季检查、年总评”的方式,定期不定期对各党(工)委、各党支部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核对,对发现指导不力、工作不实、应付了事等弄虚作假的,严格按照《昭通市基层党建工作问责办法(试行)》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各党(工)委对各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适时督查,保证工作落实到位,坚决杜绝“走形式、搞应付”。对工作落实敷衍了事党组织和负责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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