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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甸县:“政策引领促保障 筑巢引凤强发展”
发布日期:2018-08-08 15:01:00     来源:鲁甸县委组织部 陈春梅

  鲁甸县牢固树立人才资源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努力在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做好人才跟踪服务、突出人才激励等方面下功夫,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加强组织领导,人才政策机制不断完善。鲁甸县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建立完善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将人才工作任务纳入综合实绩考核和党建工作责任制考核,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做好人才工作的积极性。组织成立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相应的人才工作机构,明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和任务,形成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负责牵头抓总,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结合本地人才和产业发展实际,先后出台《鲁甸县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鲁甸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运行规则》《关于调整充实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及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一系列地方政策,在人才引进、服务管理等方面进行细化,并且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突出政策保障和引领作用。


  紧抓人才培养,人才素质不断提升。围绕“外引内育”,针对产业发展、个体成长需求,送出去、请进来力度不断加大。通过采取举办专题培训班、开展技术交流合作、进行技能培养、鼓励进修深造等多种举措,让基层人才队伍素质得到进一步提升。县财政投入50万元,通过外联外请与本地结合、教育培训与传帮带结合,通过举办“民营企业家专题培训”“鲁甸县高层次专题培训”不断提高人才队伍专业素养。


  突出人才激励,人才积极性不断增强。结合实际需要,通过采取精神鼓励、物质奖励、政治激励等方法,加强对各类人才的服务。一是发挥精神鼓励作用。通过表彰、表扬、典型宣传来激励人才,积极调动了人才的积极性。二是拟定《县委联系服务专家管理办法(试行)》,坚持每三年评审一批“县委联系服务专家”,并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人才进行表彰奖励。三是发挥政治激励作用。在各种选拔、使用中关注和向优秀人才倾斜,推选优秀人才担任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他们施展才能创造更加广阔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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