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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甸县“三措施”加强基层党员干部队伍建设
发布日期:2018-07-04 08:40:00     来源:鲁甸县委组织部 何正沧

  一是强化村级后备力量建设。乡镇党委牵头,每个贫困村确定1至2名村级后备力量进行培养,重点培养35岁以下优秀村民小组长、致富带头人、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外出务工返乡人员、退伍军人等,建立村级后备力量信息库,一人一档,动态调整,报县委组织部备案。村党组织要注重日常培养和实践锻炼,适时充实后备力量进村“两委”班子。注重选派高校毕业生到贫困村工作,新招录大学生村官优先安排到贫困村,为贫困村不断补充新鲜血液。


  二是强化基层干部的作风建设。坚持思想教育和制度约束相结合,健全和落实村干部“小微权力清单”、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等制度,持续开展基层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严肃处理违反党纪党规的行为,坚决查处挤占挪用惠农资金、侵占征地补偿款、侵吞集体资产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


  三是充分发挥党员引领文明新风作用。把脱贫攻坚、人居环境整治与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承诺践诺等工作有机结合,引导群众遵守法律法规、村规民约、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自觉抵制腐朽落后思想,反对封建迷信,发展清洁能源,改厩改厕,人畜分离,培育文明健康生活习惯。坚持“主题党日”、“党员政治生日”等“五项制度”常态化,党支部组织党员干部用自身实际行动引导群众移风易俗,建设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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