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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良:出台《约谈办法》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
发布日期:2018-07-03 15:59:00     来源:彝良县纪委 肖荣旺

  近日,彝良县制定出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约谈实施办法》,全面深化约谈工作,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把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落实到位。


  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开展约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原则,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立足于抓常抓长、源头预防,就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和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事项和问题,对有关党员干部以约谈的方式了解情况、核实问题、督促整改、提醒纠错或告诫警示,分别采取个别约谈、集体约谈的形式,分为工作约谈、提醒约谈和告诫约谈。


  细化约谈程序和内容。约谈工作按照提出约谈意见(计划)—确定约谈对象和内容—审核报批—通知被约谈人—实施约谈—汇总谈话情况—报告备案—督办整改落实的工作流程进行。约谈内容包括:向约谈对象说明谈话原因,指出存在的问题或者需要了解核实的情况和问题;约谈对象汇报有关情况,对有关问题进行解释和说明原因;约谈人提出相关建议和整改要求;约谈对象表明态度。对约谈人提出的工作建议和要求以及需要整改、提醒、告诫的问题,约谈对象必需于约谈后15日内以书面形式上报整改落实情况。


  分级分层组织实施约谈。约谈工作每半年普遍开展1次,每年至少开展2次。县委主要领导约谈县级领导干部和乡镇、县直(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约谈部门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县政府主要领导约谈县政府班子组成人员、乡镇政府、政府系统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主任约谈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副主任约谈专门委员会、内设机构负责人及依法任命的县政府组成人员和法院、检察院领导成员;县政协主席约谈主席会议组成人员和是中共党员的政协常委、专门委员会及内设机构负责人;县委、县政府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约谈分管范围内相关人员;乡镇党政主要领导约谈班子成员和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主任,其他班子成员约谈分管联系的站所;县直单位(部门)主要领导约谈领导班子成员,其他班子成员约谈分管联系的部门和股室。县纪委常委每年1次约谈县直重点部门、重要岗位或乡镇主要负责人。


  强化约谈台账管理。约谈工作由各层级、部门专人负责一次一登记,半年一汇总,填写《彝良县约谈工作统计表》,建立约谈工作台账。不定期组成抽查组对各乡镇和县直各单位(部门)进行随机抽查,开展约谈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等次评定的参照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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