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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津:四举措破常规 村级实现大改变
发布日期:2018-05-21 09:57:00     来源:红色扎西

  为激发村(社区)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提高村(社区)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盐津县主动作为、多措并举,通过提高待遇、充实力量、健全激励、培养教育等途径为村(社区)发展“解困”,真正让村(社区)工作人员能干事、干成事、有奔头,让为乡村振兴而奋斗成为了共识和独特气质,有力推动村(社区)各项事业发展。


  聚焦“包”“保”问题,落实待遇保障


  为凝聚干群合力,强化基层组织建设,稳定基层干部队伍,调动基层村(社区)工作人员积极性,提升基层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制定下发了《关于落实村(社区)工作有关待遇和保障的通知》,将全县在职在岗村(社区)干部待遇作了大幅度调整。一是提高基础待遇,干事“用心”。采取“固定工资+绩效考核”确定待遇标准,实行统一管理,规范运作,确保在职村(社区)工作人员的工资待遇及时发放到位,稳定村干部队伍。二是完善社会保障,干事“安心”。改革完善村(社区)工作人员社会保险补助,将村(社区) 干部养老保险全部纳入参加社会保险的补助范围,逐步取消村干部养老保险县级统筹,过渡为参加社会保险,提高养老覆盖面和保障水平,解决老有所养问题。三是建立伤害补助,干事“放心”。为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村(社区)工作人员获得医疗救治和伤残帮助,分散事故伤害风险,出台《盐津县村(社区)工作人员事故伤害补助办法》,建立由政府承担补助费用的补助制度,明确村(社区)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补助的十种情形。


  做实“挂”“派”机制,促进能力提升


  盐津县积极优化人才培养机制,组织干部“进进出出”,落实帮带“能左能右”。一是上挂。加强村级后备力量培养,与中山石岐、成都、华西村等开展人才交流培养,上挂外派党政干部、专业技术人才、支农科技队等300余人,组织40余批600余人次赴贵州、四川等地考察学习,开阔干部视野,增强了发展意识。二是下派。下派乡镇、村(社区)常务书记104名,各基层党支部常务书记800余名,“两新”党组织党建指导员114名,带头蹲点调研,指导推进工作。选派78名优秀党员干部到建档立卡贫困村担任“第一书记”,组建78支驻村工作队,选派驻村扶贫工作队员582名,凝聚攻坚合力。


  补齐“团”“队”短板,队伍选优配强


  坚持“选好、选能、选强”的要求,选优配强村干部,优化队伍结构,提高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农村的执行力。一是选优。在今年5月份,面向全社会公开招聘,通过笔试、面试最终选取50名年轻优秀驻村(社区)工作者,充实村(社区)干部队伍力量。二是配强。坚持在脱贫攻坚一线培养人才、识别人才、使用人才。将16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分别“放到”基层担任总支书记或支书助理。通过整顿软弱涣散,将一批带富能力强的人选进村“两委”班子。同时建立完善第一书记责任制,三级帮带管理体系,设立“红黑名单”制度,对部分不能胜任当前工作的党组织带头人进行了调整。三是提素质。扎实开展“万名党员进党校”,有计划有步骤,通过党课、大讨论、实践教学等多种途径,重点突出“集体经济+党支部+合作社+”等内容的培训,实现村(社区)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


  瞄准“放”“管”方向,释放齿轮动能


  坚持不断“补丁”激励机制和完善村级干部管理办法,开口子改革、紧带子管理,奖惩分明、公开公平,全面释放村级齿轮动能。一是“超标”落实脱贫专项奖励绩效。彰显市委关怀,落实县增补一点,乡统筹一点,全覆盖、大统筹提高专项奖励补助。二是“内定”实施集体经济绩效,打破待遇“定心丸”。县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实施集体经济强村工程以“三变”促“四有”增“四效”的实施意见》,明确各村(社区)可以按年度集体经济经营性纯收益增长额一定的比例提取奖励资金,由村集体公司股东大会集体讨论制定具体奖励办法,每年12月提取并兑现效益比例奖励。三是“划线设坎”健全奖励机制。设立“先进村”的突出贡献奖,采取考核评比,每年12月开展考核评比兑现;对组织工作好、产业发展好、脱贫成效好、群众满意的村(社区)“两委”班子,按照每个村(社区)不低于1万元的标准进行奖励。四是“定尺明寸”规范管理。研究出台《盐津县村(社区)干部管理办法(实行)》,规范村(社区)工作人员工作行为,促进村(社区)工作人员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造就一支在脱贫一线能稳定、有向心力、有活力的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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