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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甸县统计局“三步走”抓实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日期:2015-05-06 11:13:46     来源:鲁甸县统计局

责任分解与细化。局领导班子召开会议进行专题研究,认真对鲁甸县委、县人民政府《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进行责任分解,并制定《鲁甸县统计局2015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工作要点细化分解表》,党组书记、局长对统计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第一责任,其他班子成员负直接领导责任,局机关5个股室为责任单位。

开展警示教育。4月24日,局机关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警示教育大会。会上,18名干部职工共同学习了高德荣先进事迹、部分省市纪委通报的反面典型案件、纪委陈祥书记在全县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上的讲话和《干部廉洁从政读本》选段。教育干部职工要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时刻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

签订目标责任书。局党组要求干部职工,要牢固树立“不认真履职也是一种腐败”的思想,结合统计部门的实际,研究制定了局机关班子成员和股室《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并在24日的会议上分别由局长与3名副局长签订目标责任书,3名副局长与各自分管的股室签订目标责任书。让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有目标要求,有领导机构、责任领导和负责股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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