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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纪委关于对秦义明违反政治纪律传播谣言一案的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14-10-21 09:23:23     来源:昭通纪检监察网

昭阳区太平办事处“5.13”事件发生后,网络上出现了一些谣言网贴,部分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对谣言网贴进行了转载、跟帖、评论。调查中发现,凤凰办事处副主任科员秦义明就是党员干部信谣传谣的典型。现作如下通报:

秦义明,男,1960年4月出生,汉族,大学学历,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8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现任昭阳区凤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科员。

太平办事处“5•13”事件发生后,秦义明在家中电脑上搜索到部分关于此事件的网帖,在未对网贴内容真实性进行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将其中四篇网贴原文转载到他名为金江浪沙的网易博客上,该博客点击率累计达53万余次。秦义明身为共产党员,自身缺乏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随意参与信谣传谣,其行为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严重损害了广大党员干部队伍的形象,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事件发生后,昭阳区纪委对秦义明进行了立案查处,并给予秦义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全市各级党员干部一定要引以为戒,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党性意识、纪律意识,切实维护党委政府形象。严禁党员干部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参与“乱猜测”、“乱议论”、“乱信谣传谣”、“发布虚假信息”,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舆论环境。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管理、教育,严禁干部职工利用各种方式和手段参与“信谣传谣”、散布虚假信息。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对党员干部制造传播虚假信息、妨害社会管理秩序、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等行为的查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对于编造、传播谣言丑化党和国家形象、传播和散布反动言论的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查处,触犯法律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中共昭通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4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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