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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五一”期间 执纪监督持之以恒反对“四风”
发布日期:2014-04-29 21:23:37     来源:昭通新闻网

4月24日,市纪委、市监察局下发了《关于“五一”期间强化执纪监督持之以恒反对“四风”的通知》。《通知》全文如下:

“五一”期间,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期。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反对“四风”,确保过一个风清气正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强化组织意识和纪律观念,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等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接受与本人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各种奖励和赞助;严禁公车私用、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除值班或必须的公务活动,节日期间公务车辆一律封存;严禁公款旅游,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娱乐、宴请等活动安排;严禁以任何名义和形式滥发奖金、福利,举办各类没有实质内容的节日庆典和单位干部职工联欢活动;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送礼;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严禁在任何时间、任何场所,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

二、落实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不抓党风廉政建设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是不称职”的理念,克服麻痹大意、盲目乐观的思想,消除倦怠浮躁、对抗抵触的情绪,驰而不息、久久为功地狠抓作风建设,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深刻认识“四风”问题的危害性、顽固性和隐蔽性,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分析查找“五一”期间“四风”方面存在的潜在隐患,做到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预防,防患于未然。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要发挥带头作用,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严格自律。

三、强化执纪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监督检查为抓手、以铁面执纪为准则、以严查快处为手段,狠刹不正之风。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迅速组织相关部门对重点部位、重点场所、重点区域开展明察暗访、随机抽查和专项检查。对顶风违纪者要坚决“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快查快结,点名道姓通报曝光,绝不姑息迁就。要严格责任追究,对管辖范围内发生严重违规违纪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在追究当事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作用,公布举报方式,畅通举报渠道,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监督举报“四风”问题,为持之以恒反对“四风”提供有力支持。

监督举报电话:(0870)2125657、188870185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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