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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阳区政协:强组织明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日期:2013-12-27 09:46:45     来源:昭阳区政协办公室

昭阳区政协提高为民服务意识,进一步强组织明责任,全面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强化组织。区政协机关成立了由政协党组书记罗勇为组长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明确了机关总支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同时还及时抓好机关领导干部和两个党支部(政协机关支部、退休支部)自身勤政廉政工作,定期召开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支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使党风廉政建设在政协机关内部逐步形成具体化、经常化的态势。

二是责任到位。根据上级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我们结合政协机关实际,对责任制的内容进行了细化和量化,坚持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年初有计划、有布置,年中有监督、有检查、年末有总结。

三是制度到位。四届区政协换届以来,高度重视制度建设,注重以制度管人、管事,先后制定了《昭阳区政协机关内部事务管理暂行规定》、《昭阳区政协机关职工绩效考核办法》、《昭阳区政协机关工作规则》、《昭阳区政协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等,对区政协机关财务管理、车辆维修管理、接待活动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切实抓好对人、财、物重点岗位和权力运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增强源头预防腐败能力。全面落实“收支两条线”规定,严格执行接待标准,反对铺张浪费,进一步规范机关干部廉洁从政行为。在财务报销上严格按照有关财经纪律执行,确保责任制的贯彻落实。同时科学考核,责任、奖惩分明,避免形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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