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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两部门发通知要求:进一步解决“三难”“四多”问题
发布日期:2013-12-05 17:04:43     来源:云南网络党建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
进一步解决“三难”“四多”问题

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边查边改的要求,进一步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实施办法的落实,有效解决办事难审批难落地难“三难”和会议多文件多活动多评比多“四多”问题,近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解决“三难”“四多”问题的通知》。

《通知》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要求上来,充分认识解决“三难”“四多”问题是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关键举措,是不断增强服务能力、优化发展环境的根本需要,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发扬钉钉子精神,把解决“三难”“四多”问题工作抓紧、抓实、抓好,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以优良作风推进各项工作。

《通知》要求,提升服务质量、坚决解决“三难”问题。各地区各部门要提高办事效率。严格执行服务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建立健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的制度措施,提倡马上就办、雷厉风行的作风,简化文件办理流程,提高文件办理时效;要精简行政审批事项。对国务院和省政府决定取消的审批项目,要坚决取消、落实到位,严格规范和简化备案、核准的范围、程序,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向基层政府和重点产业园区下放审批权限,继续压缩行政审批项目和时限;要切实抓好重大项目推进落实。强化重大示范带动项目落地推进责任制,实施审批事项授权办理制、重点项目并联审批制、重大项目代办制、三级联动审批工作制,项目责任单位积极协调帮助解决项目落地中的各项前期工作,项目所在地政府要主动为业主提供优质服务等。

《通知》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坚决治理“四多”问题。各地区各部门要大力压缩会议。严格执行会议审批和分类管理制度,加大会议经费预算管理,从严控制会议数量、规格、规模、会期及工作人员比例;要精简文件简报。严格规范公文报送,加强前置审核,控制发文数量和规格、篇幅。能通过媒体、办公网络、电话、电报、便函等方式传递的,不再印发纸质文件,防止以信笺头、“白头”件等变通做法代替“红头”文件;要全面清理和规范各类活动。对节庆、论坛、展会、晚会等活动进行全面摸底普查和清理规范,严格审批制度,未经批准或已明令取消的,一律不得举办;要严格控制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达标表彰项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和未经批准的检查考核评比达标表彰项目,一律不得开展。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达标表彰事项必须按程序送审,不得越级报批等。

《通知》强调,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整治工作收到实效。各地区各部门主要领导要切实担负起审核把关、内部监督检查的责任,督促制度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各级党委、政府办公厅(室)要严格把关,对未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实施办法及有关规定,不按程序上报的会议活动和检查考核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以及其他各类请示性公文,一律不予办理。各级督察部门要对解决“三难”“四多”问题进行督促检查,每半年形成督查报告,提出整改落实建议,并及时予以通报。各级财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加强对会议活动和检查考核评比达标表彰经费的控制、管理和审核。各级审计部门要对会议活动和检查考核评比达标表彰经费进行严格审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解决“三难”“四多”问题工作的监督检查,对落实不力的问题,要通过挂牌督办、责令整改、约谈、通报批评等方式,坚决予以纠正。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要坚决处理。

记者 雍明虹 张潇予 (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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