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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组织人事报 昭通:脱贫实绩突出者,上!
发布日期:2016-06-16 11:50:11     来源:中国组织人事报

脱贫一线选干部
云南昭通引导干部在脱贫攻坚主战场燃烧激情
脱贫实绩突出者,上

探索实行观察考验期制度,不脱贫不调整、不摘帽不调离

分类制定8个考核办法,任务分解到村,责任落实到人

严肃处理履职不力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责令派出单位重新选派

云南昭通市贫困面大、贫困程度深,脱贫攻坚任务艰巨,近年来,昭通市把脱贫攻坚主战场作为培养、识别和使用干部的前沿阵地,下沉工作力量,分类推进考核,加强日常管理,全面扫描实绩,大力选拔使用,引导干部在脱贫攻坚主战场燃烧激情、挥洒汗水、贡献智慧、建功立业。

该市统筹全市优质干部资源,择优选派干部到贫困县区、贫困乡镇和贫困村工作,充实工作力量,推动工作开展。去年以来,全市133个市直部门分别挂钩1-2个贫困村,选派14名优秀年轻处级干部担任贫困县区扶贫工作总队副总队长并挂县区委常委、副县区长,选派172名科级及以上干部担任驻村扶贫工作队队长并兼任乡镇领导班子副职,选派352名优秀年轻干部担任驻村扶贫工作队员。探索实行观察考验期制度,今年以来提拔的4名贫困乡镇党政正职干部仍兼任现职,组织、工资、人事关系不转,享受处级工资待遇,保留乡镇工作补贴,不脱贫不调整、不摘帽不调离,确保脱贫攻坚期内乡镇干部队伍的稳定。

为确保责任在脱贫攻坚一线落实,该市根据各级各部门和各级干部在脱贫攻坚中承担的职责任务,分类制定《市“四套”班子领导“挂包帮”“转走访”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昭通市贫困乡镇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等8个考核办法,促进地方、部门和干部对照考核的目标任务,找准“贫”根、寻找“困”因,开对药方、精准发力,以考核的精准保证扶贫的精准,任务分解到村,责任落实到人。

该市坚持把功夫下在平时,加强经常性的督促检查和监督管理,促进干部扎根一线、履职尽责、经受锻炼、成长成才。每半年举行一次现场观摩会,每季度开展一次随机点名述职,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研究制定《昭通市驻村扶贫工作队日常管理办法》,进一步细化职责任务,要求各考核单位和督查部门加强驻村扶贫工作队在岗履职情况的收集、了解和掌握,对不服从管理、不认真履行职责以及违反“四不准”“六个严禁”等制度规定的工作队员,及时召回严肃处理,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次,取消当年一切评先评优资格,并责令派出单位重新选派;对工作不力、帮扶效果不好以及选派队员被2次召回的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经约谈仍未改进的进行问责。加强驻村队员日常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考勤和请销假制度,对每月驻村工作时间不足20天或未履行请假手续的视为旷工,杜绝出现“挂名”队员。

针对扶贫工作体量大、见效慢、难量化等实际问题,该市研究制定了确定贫困户和验收脱贫工作的“五看”标准,即一看房、二看粮、三看家中有没有读书郎、四看劳动力素质强不强、五看村容村貌怎么样,并综合扶贫开发工作、群众满意度等要素进行量化评分,对考核等次靠后的,予以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资格,一年内不得提拔使用,视情况进行组织调整和问责处理。

该市坚持把目光向基层聚焦,对扎根一线、苦干实干、实绩突出的干部高看一眼、厚爱三分,及时发现出来、合理使用起来,激发干部士气,助力脱贫攻坚。坚持干部从基层选拔,把脱贫攻坚实绩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把干部在脱贫攻坚中的表现作为任前考察的重要内容。去年以来,该市提拔重用了24名扶贫工作实绩突出的乡镇党政正职领导干部,其中1名干部提拔作为县长人选。坚持待遇向基层倾斜,严格执行县以下机关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认真落实乡镇工作补贴,每年安排一定的扶贫工作经费,市级以上派出单位给予驻村工作队员每人每月900元食宿补助,让干部安心、安身、安业。

(《中国组织人事报》 2016年6月15日第2版)

原文链接:http://www.zuzhirenshi.com/dianzibao/2016-06-15/2/fa6a825e-173d-470d-ad1e-f1c94776076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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