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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雄县“324模式”实施“名家名师名医”培养工程
发布日期:2015-08-05 11:24:29     来源:镇雄县委组织部

镇雄县在实施“名家、名师、名医”培养工程中,积极探索人才选拔培养的新模式,切实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着力加快形成有利于各类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

坚持三个原则。一是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党管人才原则,是人才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的根本保证。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就是加强党对人才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搞活、用好社会各类人才资源,为全面建设小康镇雄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通过重点做好制定政策、整合力量、营造环境、提供服务四个方面的工作,努力做到用事业造就人才、用环境凝聚人才、用机制激励人才、用法制保障人才,为一切有志成才的人提供更多发展机遇和更大发展空间。二是坚持突出实绩原则。一是注重实绩选拔。人才评价的标准是德才兼备、以德为先,而工作实绩就是一个人德才的综合反映。在选拔“三名”培养对象的过程中,全县坚持客观、公正、科学的评价标准,既着力选拔出道德高尚、思想解放、作风务实、为民谋利的贤人,也大力把能够推动经济社会和科学技术发展的能人选拔进来;二是注重实绩培养。习近平总书记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了“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的“三严三实”要求。在“三名”人才培养,镇雄县坚持“实”字当先,力求通过两年的培养期,着力提升人才实际工作能力和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提高人才服务发展的水平。三是坚持知行合一原则。培养人才,既要加强学习培训,又要注重实践锻炼。镇雄县针对自身人才总量不足、整体素质不高等实际情况,围绕全县“一区一门户一中心四基地”的新定位,优先开发人才资源,优先保证人才投资,加快培养特色农业产业和工业管理创新人才,努力造就一支忠于职责、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同时,注重在农村基层和产业一线培养人才,通过易地、易岗、易职等措施,使人才既加深对县情民情的了解、激发工作热情和活力,又积累各方面专业技术经验,提高人才驾驭和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积极探索人才培养与使用相结合的最佳途径。

做好两个方案。一制定年度培养计划。县人社局、教育局、卫生局三家部门作为“三名”人才培养的责任部门,严格按照市委、县委提出的“四个一”培养目标(开展一次专题调研、举办一次专题讲座、完成一个研究课题或形成一项专项成果、向县委县政府提一条合理化建议),召集用人单位和培养对象共同研究,结合每一个培养对象的岗位实际和专业特长,制定镇雄“三名”人才年度培养计划,培养计划包括人才培养目标、学术或工作成就目标、团队建设目标、培养措施等具体内容。二是出台年度考核方案。县委组织部将责任部门和用人单位开展“三名”人才培养工作的情况,纳入年终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重点考核履行培养管理职责、提供配套政策措施和服务保障等方面情况,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单位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之一;县人社局、县教育局、县卫生局三家部门按照年度培养计划,制定“三名”人才年度考核方案,根据培养周期,开展年度考核,主要考核培养人选履行岗位职责、取得研究成果、促进成果转化、组建科研团队、实现岗位目标等方面情况,对考核不合格的培养人选,要及时上报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对考核合格的人选,及时兑现培养经费。

落实四级责任。一是发挥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作用。县委组织部在县委统一领导下,在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的统筹安排下,切实担负起牵头抓总的责任,当好参谋助手,积极创新实践,充分整合资源,及时协调解决培养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了“三名”培养工程顺利实施。二是发挥责任部门管理督促作用。县人社局、教育局、卫生局作为“三名”人才培养的责任部门,严格按照培养计划,常态化的进行日常督促和管理,动态掌握人才培养进度;按时组织开展培养对象的年度考核,及时向县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汇报培养情况,确保各项培养任务落到实处。三是发挥用人单位责任主体作用。用人单位要按照“一把手”抓“第一资源”的要求,积极转变人才工作观念,强化人才培养意识,严格落实配套培养经费,积极为培养人选参加高端研修、集中培训、交流研讨、课题研究、成果展示等提供便利和创造条件,着力营造有利于人才成长的工作环境。四要发挥培养对象的主观能动作用。各培养对象结合个人专业特长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潜心钻研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力求在培养期内圆满完成预定培养目标,努力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献智献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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