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抓好大学生村官日常管理工作,巧家县委组织部于2015年7月25日对全县大学生村官在岗工作情况进行随机抽查,通过不打招呼、实地走访的方式,对金塘镇、蒙姑镇6个村(社区)大学生村官在岗情况、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督查。
督查中,县委组织部对大学生村官的在岗情况、工作表现、完成任务情况、与村“三委”成员的关系、工作日志、民情日记、参与的具体事务等一一作了询问和查看,对督查情况登记在册,下发了《关于大学生村官在岗工作情况的督查通报》。
经过此次检查发现,大部分大学生村官积极参与各项农村工作,以“六大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已,发挥“知识新、脑子活、懂电脑”的优势,切实为老百姓办实事、解难事。但是,少部分大学生村官纪律意识不太强,个别乡镇、村(社区)还存在为大学生村官“打掩护”的现象。
针对发现的一系列问题,县委组织部进一步提出要求:一是严格执行“驻村工作”制度。各乡镇、村(社区)、大学生村官要加强相关文件的学习,认真执行各项管理规定。大学生村官岗位在村、职责在村,乡镇不能长期占用大学生村官,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报经县委组织部同意,且一年内不得超过1个月。二是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大学生村官离岗要按规定程序请假,乡镇、村(社区)不得越权批假,请假条必须上报县委组织部存档备案,未上报的,一律视为“未请假”。三是严格执行“结对帮带”制度。乡镇、村(社区)要重视对大学生村官的帮带培养,关心关注大学生村官在岗工作、生活情况、心理想法等,对有困难的,要及时予以帮助、解决,适当“分任务、压担子”,让大学生村官融入具体工作,真正成为村“三委”班子的一员。